3月10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按照部署,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以下稱“科技部”),強化科技部的戰略規劃、體制改革、資源統籌、綜合協調、政策法規、督促檢查等宏觀管理職責,推動健全新型舉國體制、優化科技創新全鏈條管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
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表示,這一舉措加強了黨中央對科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更加突出了科技創新的重要地位,有利於聚焦重大科研專項,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加強科技創新頂層設計
科技是國家強盛之基,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以科技創新引領高品質發展,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根本途徑。要從全創新鏈發展考慮,著力做好創新發展工作,把教育、科技、人才的發展與創新發展緊密結合。
“科技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居於核心地位。雖然近年來我國創新能力綜合排名不斷上升,但面對國際科技競爭和外部遏制打壓的嚴峻形勢,需要在基礎性研究、重大科研專項、關鍵核心技術上進一步突破。這需要進一步理順科技領導和管理體制。”南京農業大學規劃院上海分院院長孫文華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此次國務院機構改革,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一部分。按照黨中央部署,這次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加強黨中央對科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組建中央科技委員會,中央科技委員會辦事機構職責由重組後的科學技術部整體承擔。
孫文華表示,組建中央科技委員會,可以更好統籌科技力量在關鍵核心技術上攻堅克難,加快實現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
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諮詢研究院研究員周城雄也表示,組建中央科技委員會,有利於全面統籌各方力量,推動健全新型舉國體制。
薩摩耶雲科技集團首席經濟學家鄭磊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重組科技部有利於更好統籌國家科技戰略規劃,充分發揮舉國體制在科技創新過程中的重要作用。
提升國家科技創新效能
此次改革劃轉科技部的部分管理職責,進一步理順了國務院不同職能部門的關係和細分職能,有效避免了多頭管理,各個機構實際運作的效率將會明顯提升。
根據方案,將科技部的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農村科技進步職責劃入農業農村部。將科技部的組織擬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規劃和政策職責分別劃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將科技部的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産業化規劃和政策,指導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等科技園區建設,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科技仲介組織發展等職責劃入工業和資訊化部。將科技部的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職責劃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加挂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
“科技部減少了部分工作職責,意在強化其在國家戰略科技力量、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基礎研究等方面的職責,體現部門職能的戰略性、綜合性、統籌性。”上海市科學學研究所(科技創新智庫)科技創業研究室副主任金愛民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重組科技部,強調科技領域與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實現科技領域‘抓大放小’。把一些日常管理職責劃入其他部門,有助於更好發揮舉國體制優勢,籌劃組織戰略研究,協調統籌全國的科技力量。”科技部國家科技專家庫專家周迪對記者表示。
周迪進一步表示,以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機構為例,既作為科技服務業機構受科技部門管理,又作為高技術服務業和生産性服務業機構受工業和資訊化部管理,因此很有必要將其梳理清晰,防止多部門指導同一行業、企業情況出現。
“科技部劃出的職能基本上被歸入專業管理部門,也加強了相關部門的資源調配能力,更好發揮專業化優勢。”鄭磊表示。
中國科學院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副院長王海燕認為,本次改革理順了各部委的職能定位,減少了部門之間的職能交叉,有望進一步增強各部門之間的協調性,對於進一步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效能具有重要意義。
聚焦統籌重大科研專項
按照部署,重組後的科技部不再參與具體科研項目評審和管理,主要負責指導監督科研管理專業機構的運作管理,加強對科研項目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和科研成果的評估問效。
此次改革提出,深化財政科技經費分配使用機制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執行和專業機構管理體制,調整科技部的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等職責,將科技部所屬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劃入農業農村部,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劃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21世紀議程管理中心、科技部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劃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金愛民表示,過去,其他部委也有涉及科學技術研究和資金協調的相關部門,與科技部存在管理重疊問題。因此,重新組建後的科技部,將管理具體科研項目的職能劃歸其他部委。
周迪表示,這以改革結束了科技部負責科技項目政策落實與科研經費評審發放的狀態,有助於其公正、客觀地對科研項目、科技規劃的實施情況和成效進行嚴格評估,監管也將更有力度。
北京社科院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智慧社會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王鵬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科技部不再參與具體科研項目評審和管理後,不僅可以更加公正客觀去監督、檢查和評估科研項目的成果,還能更加聚焦重大科研專項的統籌。
王鵬説:“改革後,部分科研經費會交給農業部、工信部等部門管理,而科技部會繼續管理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這些項目需要集中資源和統一領導。所以,重組後的科技部任務更加聚焦,有利於促進我國科技自立自強戰略目標的實現。”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