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而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在民營經濟大省浙江尤為如此。
今年,浙江將優化提升營商環境作為“一號改革工程”。司法保護作為産權公平保護、企業家權益保護的最後一道防線,如何為經濟高品質發展提供牢固的基礎、持久的動力、公平公正的環境,考驗著司法機關的智慧和擔當。
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李佔國接受中新網記者專訪時表示,浙江法院堅持打擊與防範並舉、懲治與保護並重、辦案與服務並行,著力打造最優法治化營商環境。
“保護智慧財産權就是保護創新”
對一個企業而言,智慧財産權往往是其發展戰略的核心和市場競爭的重要手段。
針對智慧財産權訴訟“舉證難、週期長、賠償低、成本高”等問題,李佔國介紹,浙江法院探索智慧財産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審判“三合一”,建設杭州、寧波、溫州智慧財産權法庭,讓“專門化法庭審理專業化案件”。
“保護智慧財産權就是保護創新,我們特別對重復侵權、惡意侵權及其他嚴重侵權行為積極適用懲罰性賠償,更好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激發企業家創新創業創造活力。”李佔國補充説。
如在涉“惠氏”商標侵權一案中,浙江高院二審對惠氏公司提出的3000萬元懲罰性賠償全額支援,讓“侵犯智慧財産權就是盜取他人財産”的觀念深入人心。
在此基礎上,浙江法院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建立健全智慧財産權領域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推動“法護知産”協同保護應用全面落地,通過數字化手段強化智慧財産權全鏈條保護。
“善意文明執行讓市場主體對公平正義更有感”
在辦理企業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中,既要防止“辦了案子、垮了企業”,又要避免“一寬了之、一放了之”。
“對此我們依法精準適用限制消費、納入失信名單、限制出境、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暢通信用修復渠道,減少不當保全、惡意保全、機械執法等不規範行為給企業造成的傷害。”李佔國表示。
浙江法院強化善意文明執行,因案施策,助力企業解困鬆綁、輕裝上陣。過去五年依法採用信用修復、“活扣”“活封”、調解、和解、司法重整等法律調節手段,幫助2.8萬家企業恢復正常生産經營。
如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在執行某大型農副産品交易中心案件中,引入第三方投資,兌現債權2320萬元,保住2100名員工的“飯碗”。
“法院強化主動服務意識,著力解決企業‘痛點、堵點、難點’問題,以高效、公正、優質、便民的司法服務護航地方經濟健康穩定發展。”李佔國説。
“加大外商投資合法權益依法保護力度”
作為中國市場經濟先發地區,浙江經濟以外向型為主導,開放程度高。如何通過法治理念和手段讓中外市場主體安心放心?
李佔國介紹,浙江法院加強涉外審判工作,依法行使涉外司法管轄權,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積極參與國際商事海事規則制定,進一步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機制,提升中國國內法的影響力。
“特別是杭州網際網路法院的成立,率先在國際上探索了網際網路司法新模式。”李佔國舉例説,在審理涉“小豬佩奇”著作權跨國糾紛案件中,浙江法院依法判決英國公司勝訴,體現了中國平等保護中外企業智慧財産權的一貫立場。
此外,浙江法院還通過海內海外聯動調解、訴仲調相互銜接、線上線下多元共治等方式,不斷加強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建設,提升涉外司法能力現代化水準。
近五年來,浙江審結涉外民商事案件1.4萬件、海事案件1.1萬件,7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外國當事人主動選擇到寧波海事法院訴訟,浙江涉外司法的國際影響力擴大。
“鼓勵支援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
破産審判,不僅關係著對涉困企業的重整救治,更關係著市場主體新陳代謝、經濟發展迭代升級。
對此,浙江法院發揮破産審判“積極拯救”和“及時出清”功能,近五年來審結破産案件1.6萬件,化解不良金融資産4670億元,安置職工12.3萬名,促進騰籠換鳥、轉型升級。
在上市公司尤夫股份破産重整案中,浙江通過府院聯動機制,不僅妥善處理63億元負債,消除退市風險,較好地保障了2000余名職工、2萬餘名中小股民和債權人的利益;而且通過引入“企業環境責任測評指數”,制定綠色重整方案,幫助企業走出低碳轉型發展的重整道路,當年即實現産值25億元。
“我們還創新推進個人債務集中清理,五年來審結相關案件1322件,依法幫助‘誠信而不幸’的企業家從頭再來、重新創業。”李佔國介紹。
讓法治成為最好的營商環境,司法機關要當好“守夜人”。李佔國表示:“對法院來説,關鍵是在每一個案件中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讓市場主體預期更穩、信心更足、活力更強,在法治軌道上放心投資、安心經營、專心創業。”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