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國家智慧財産權保護和運用規劃》提出,構建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保護能力,著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鐵建重工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飛香建議,加強對重大技術裝備關鍵核心技術的智慧財産權保護,提升産業鏈自主可控能力。
劉飛香也是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今年獲得連任。五年來,他恪守人大代表職責,持續為重大技術裝備行業的發展鼓與呼。
劉飛香介紹,地下工程裝備、大型船舶、風力發電機組等重大技術裝備是國之重器,事關綜合國力和國家安全,強化其智慧財産權保護,是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實現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的有力保障。
他認為,不同於普通産品,重大技術裝備由於其結構複雜、作業環境對外封閉,現場取證固證難度大,侵權易、維權難成了行業痛點。“智慧財産權維權對技術和法律專業性要求較高,權利人經常面臨取證不規範導致證據無效、維權失敗,從而造成重大損失。”
“現有智慧財産權取證固證方式存在效率低且不及時的問題。權利人發現被侵權時,自行獲取的照片、視頻、文件等證據尚不能成為定案依據,必須邀請公證人員現場取證,過程耗時長、不確定性大、維權成本高。”在劉飛香看來,重大技術裝備受應用環境、工程週期等因素影響,取證時機受限。若無法第一時間取證,則有效的侵權證據極易滅失。
“目前,雖然部分地區已開始應用電子證據區塊鏈存證技術,無需公證人員親自現場取證,但還未廣泛推廣應用,也沒有實現區域互認。”劉飛香説。
“國家應出臺包括重大技術裝備在內的不同行業的專利侵權取證指引,指導取證主體規範地取證固證,全面提高主動取證固證的意識和能力。”劉飛香建議,搭建具有司法公信力的電子公證平臺,大力支援和推廣智慧財産權電子證據區塊鏈存證方式,同時統一各地法院、行政機關對於電子證據的認定標準。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