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一步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如何進一步發揮保險功能,全力服務鄉村振興?在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壽集團董事長白濤提交提案,為金融保險行業更好服務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支援養老保障服務體系建設,以及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振興建言獻策。
以市場機制和政策引導進一步完善養老服務體系
中國式現代化是人口規模巨大的現代化,也是伴隨老齡化快速發展、老齡人口規模巨大的現代化。經過多年發展,我國已初步建立起“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持續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對照中國老齡化發展趨勢以及人民群眾養老需求,我國養老保障服務還有諸多短板和不足:一是養老金儲備不足,據有關機構測算,未來5-10年我國養老金缺口將達5-10萬億元。二是養老服務供給短缺,目前我國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數,與發達國家平均水準有較大差距,養老護理從業人員缺口超過千萬。三是養老産業運營不夠規範,各養老機構的服務標準不一、參差不齊,影響養老服務體驗和養老産業發展。
對此,白濤委員在《關於進一步完善養老服務體系的提案》中提出四點建議:一是注重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擴大養老金規模。建議放寬企業建立年金計劃條件,將“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作為唯一限制性條件,鼓勵更多企業建立年金計劃。加快推進個人養老金制度擴展至全國範圍,適當提高繳費額度上限,考慮分檔分級稅優政策設計,對中低收入人群實行全程免稅優惠。二是鼓勵支援社會機構參與養老服務産業。建議為包括保險機構在內的運營規範社會機構提供優惠扶持政策,加大養老設施改造、養老床位補貼力度。持續引導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所屬培訓療養機構優先轉型為養老機構,通過“公建民營”等方式,將養老機構交給專業機構經營。三是引導養老服務産業規範發展。建議政府統籌、社會機構參與,形成可執行、可落地的全行業規範指引。強化養老機構監管,建立養老産業準入制度,設置準入門檻,對準入機構進行嚴格審查、持續監督,避免違法經營和低水準無序競爭。四是加強養老人才隊伍建設。建議將養老人才培養列為高等職業教育重點,將養老服務人員技能培訓放在就業培訓、失業者培訓的優先位置,開發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評價規範,建立健全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制度,建立養老從業人員收入保障和從業津貼制度,從根本上解決養老服務人員供給短缺、品質不高、流失率大等問題。
白濤委員表示,中國人壽把健康養老業務作為戰略發展方向,將毫不動搖堅持加快發展。目前,在養老金儲備方面,中國人壽企業、職業年金受託、投管規模合計約1.4萬億元,其中企業年金服務企業客戶超3萬家,職業年金在全國已完成受託招標工作的32個統籌區排名均位列第一梯隊。首批開辦個人養老金和商業養老金業務,具有較強養老屬性的年金保險積累準備金達1.7萬億元。在養老服務供給方面,陸續發起設立合計規模達500億元大健康基金和270億元大養老基金,已經初步形成了“機構+社區+居家”三位一體的養老服務體系,為全社會提供多元化、多層次養老服務。目前已在蘇州、天津、博鰲、成都、廈門等地投資多個重資産養老項目,在深圳投資運營4個輕資産普惠型社區養老項目。在養老人才培養方面,充分發揮集團旗下保險職業學院教育培訓優勢,已設立專門學院培育專業護理、老年服務與管理人才,致力於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專業養老護理人才需求。
更好發揮保險機制全力服務鄉村振興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是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基礎工程,是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時代需要。近年來,保險業持續加大産品服務創新,全面強化“三農”風險保障和資金支援,在服務農業強國建設、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以中國人壽為例,2022年涉農保險保障超35萬億元,承保超3億人次,在全國承辦200多個大病保險項目,其中近80%的項目設置幫扶傾斜責任,十年來累計賠付超1600億元,有效緩解了因災因病因意外返貧問題。與此同時,中國人壽保險資金投資支援鄉村振興存量規模近900億元,集團成員單位廣發銀行涉農貸款餘額超1475億元。
與此同時,保險業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振興實踐中還面臨困難和不足,特別是保險在防返貧中的作用有待強化,涉農保險覆蓋面不足,鄉村産業發展保障水準不高。對此,白濤委員在《關於進一步發揮保險功能全力服務鄉村振興的提案》中提出針對性建議:一是完善保險參與防返貧工作長效機制。建議各級政府明確將保險作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重要政策工具,把保險納入鄉村振興規劃,在政策指導、資金安排、工作協調、數據共用等方面給予支援。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參加商業保險進行適度補貼。二是進一步優化農險支援政策。建議加大財政補貼力度,優化補貼機制,推進擴大三大主糧的完全成本和種植收入保險的覆蓋面積。加強農業保險政策支援的精準度,動態調整省級財政獎補險種目錄,完善地方優勢特色農産品獎補分配方式。不斷完善對高標準農田、種業發展等保險支援機制,明確資金來源和各方責任,提高市場主體參保的積極性。三是引導金融保險資源支援鄉村産業發展。推進政府與保險、銀行等機構之間的協同合作,探索更多可持續、可複製的“銀政保”、“訂單農業+保險”、“保險+期貨”等農村金融創新試點,通過保險的增信功能,撬動更多金融資源支援鄉村産業發展。四是加快構建農業基礎數據共用機制。推進財政、農業、林業、國土資源等職能部門的數據開放和有效對接,支援保險機構依法合規運用數據,進一步加大涉農保險産品服務創新力度,更好支援“三農”發展。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