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華社受權發佈的《關於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提出,今年進一步完善財政資金直達機制,使資金管得嚴、放得活、用得準,力求“精準滴灌”到需求終端。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建立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並擴大範圍,將2.8萬億元中央財政資金納入直達機制,規模明顯大於去年,為市縣基層惠企利民提供更加及時有力的財力支援。
今年直達資金
主要來源是轉移支付資金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教授崔志娟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2.8萬億元中央財政資金納入直達機制是國家建立常態化直達機制的重要舉措,是完善中央轉移支付機制的重要方式。資金直達減少了中間環節,在時間上可以及時將資金下達,在效果上可以有效確保資金直達地方,提高財政資金的下達效率和使用效益。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去年我國採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後,為更好地提升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和傳遞過程中的“跑冒滴漏”,有必要繼續完善常態化的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其中今年把2.8萬億元的中央財政資金納入直達機制,以便擴大直達機制的使用規模,確保把中央財政資金用得更精準,用在刀刃上,發揮更大的效應,確保省級財政當好“過路財神”、不當“甩手掌櫃”,確保寶貴的財政資金能“一竿子插到底”,直達市縣基層惠企利民。
去年我國創新實施新增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對2萬億元資金建立特殊轉移支付機制,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今年3月6日,財政部發佈的《2020年中國財政政策執行情況報告》顯示,“僅用20天時間,就將95%的中央直達資金下達市縣基層,省級財政細化下達時間平均只有1周,速度前所未有”。目前,財政直達資金預算下達已經完成,其中1.56萬億元資金已經投入使用,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良好,重點領域支出保障有力,效果明顯。
“去年的直達資金主要是新增財政赤字和抗疫特別國債資金,今年不再發行抗疫特別國債,財政直達資金的主要來源是轉移支付資金。同時,今年財政直達資金的範圍擴大,導致規模增加,如增加了可直接分配的中央和地方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等一般性轉移支付等。”崔志娟説。
劉向東表示,去年採取特殊的轉移支付制度,在保持現行財政管理體制不變、地方保障主體責任不變、資金分配許可權不變的前提下,按照“中央切塊、省級細化、備案同意、快速直達”的原則進行。與去年相比,今年財政直達機制更強調精準滴灌到終端需求,確保用好資金、管好資金用途和促使更快落地見效。
今年擴大
中央財政直達資金範圍
《報告》表示,今年常態化實施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按照擴大範圍、完善機制、嚴格監管、強化支撐的原則,在保持現行財政體制、資金管理許可權和保障主體責任基本穩定的前提下,擴大中央財政直達資金範圍,將直接用於基層財力保障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年初可直接分配的中央和地方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具備條件的專項轉移支付納入直達機制範圍,涉及中央財政資金2.8萬億元,基本實現中央財政民生補助資金全覆蓋。
“今年要建立常態化的財政資金直達機制,以改革的辦法提高財政資金效能,除了擴大範圍之外,還要優化中央財政直達資金的規範分配撥付、高效使用、有效監控、科學評價機制,增強直達機制政策效果,切實把納稅人的錢用好,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實現財政宏觀調控方式和資金管理制度的重大創新。”劉向東説。
崔志娟表示,完善財政資金直達機制需要做好資金的監管,對此需要加強三方面工作:一是強化部門的協同監管機制,發揮好財政部門的資金分配監管、人民銀行的資金撥付監管、審計部門的專項審計監督、使用部門的業務指導監控作用。二是健全完善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升級改造直達資金監控系統,拓展數據分析和預警功能,推進部門間數據開放共用,並通過完善直達資金單獨下達、單獨標識的資金使用臺賬制度,記錄資金所處狀態。三是加大直達資金資訊的公開公示力度。通過直達資金的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針對反映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