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家的法治水準,折射著一個社會的文明發展程度。
翻開2021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字裏行間澎湃著一股動人的力量,彰顯著法治文明新進步——
寬嚴相濟善意司法,讓創業創新更有活力;打擊“老賴”懲治“碰瓷”,讓公序良俗更有保障;法律服務愈加精細,讓公平正義的實現更加高效……
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溫度,人民就能更凝聚,前進的腳步就能更鏗鏘。
讓我們一起盤點,兩高報告中那些閃耀著法治之光的進步理念。
關鍵詞一:認罪認罰從寬
在繁榮穩定的治世,司法的標準體現著一個國家的治理能力與治理水準。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社會安定,犯罪結構明顯變化,重罪佔比持續下降,而輕罪案件增多:數據顯示,判處不滿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罰案件,從2000年佔53.9%升至2020年的77.4%。
面對新形勢,最高檢工作報告提出,“深入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全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最高法工作報告也強調,“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相統一”“細化審理程式,保障訴訟權利”。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我國已經實施4年多。這一制度通過對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給予程式上從簡或者實體上從寬的處理,實現有效懲治犯罪、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提升訴訟效率、化解社會矛盾。
“開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正是基於我國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犯罪結構明顯變化的客觀事實,而做出的及時轉變。”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呂紅兵指出。
從最高檢工作報告可以看到,去年我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超過85%;一審服判率超過9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1.7個百分點。
多地探索運用電子手環、“非羈碼”大數據等手段,對非羈押人員實行“雲監管”,取保候審後無一人失聯逃避追訴。
如果説“罪與罰”是守護公平正義的底線,那麼“認罪認罰從寬”則體現的是司法的高線。它以司法保障助推中國之治,豐富了刑事司法與犯罪治理的“中國方案”。
關鍵詞二:善意文明司法
長治久安的營商環境,是企業創業創新的基礎。進入新發展階段,法治如何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
2020年12月底,湖北黃岡羅田縣法院審判委員會,就一起企業經濟案件展開討論。鋻於被告人被指控的相關罪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公訴機關與審判委員會達成共識,撤回了起訴。
這是貫徹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保護市場主體活力的一個例證。
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合法財産與違法所得、公司財産與個人財産、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堅決無罪釋放,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産安全……
最高法工作報告顯示,2020年,各級法院對2.5萬家企業暫緩強制執行措施,在18.1萬件民商事案件中採取“活封”等措施,為企業釋放資金1631億元、土地869萬畝、廠房3271萬平方米。
檢察機關也要求對民企負責人涉經營類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提出適用緩刑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賀恒揚表示,在辦理企業犯罪案件時,善意文明司法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刑事訴訟對企業生存發展和社會穩定産生的影響。
“對非公有制企業‘善意文明司法’,不僅是將民法典關於産權保護理念貫徹到刑事司法中,也是司法機關落實新發展理念的體現,這種觀念的轉變得到市場各方主體的廣泛歡迎。”呂紅兵説。
關鍵詞三: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正當防衛是根植于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法律精神,更是法律賦予公民與不法行為做鬥爭的權利。
然而,受諸多因素影響,司法機關曾經對正當防衛制度適用存在把握過嚴甚至失當。“人死為大”“誰能鬧誰有理”“誰受傷誰有理”等一度干擾司法機關判斷。
這樣的觀念正發生改變。最高檢工作報告顯示,2018年底發佈“昆山反殺案”指導性案例後,2019年和2020年因正當防衛不捕不訴819人,是之前兩年的2.8倍。
2020年檢察機關還新發佈了6起正當防衛不捕不訴典型案例,再次詮釋正當防衛理念和規則,堅定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民之所欲,法之所從”。
近年來,不論是“于歡案”,還是“昆山反殺案”,無一不觸碰民眾對公平正義的敏感神經,直接拷問司法是否有力量、明是非、有溫度。
去年9月,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出臺指導意見,旗幟鮮明鼓勵正當防衛,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全國人大代表、邢臺學院教授陳鳳珍,對河北檢察機關辦理的“淶源反殺案”等案件給予了高度關注。她認為,依法對這些案件認定正當防衛,體現了司法機關更加注重把握正當防衛“以正對不正”的本質內涵,更加注重優先保護防衛人的利益,有利於糾正過去防衛者只能縮手縮腳、被動挨打的局面,弘揚了懲惡揚善、司法為正義撐腰的正能量。
關鍵詞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作為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不“亮劍”,社會風向就會“跑偏”。
將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9人碰瓷團夥繩之以法;依法認定未成年人直播打賞無效、判令全額返還打賞金……在最高法工作報告中,這些案例彰顯司法新理念,傳遞出是非判斷、價值觀念、社會風尚。
“司法審判是將‘紙面上的法律’變成‘現實中的法律’的重要途徑。公眾在一個個具體司法案件中,能夠形象地感受到‘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從而樹立規則意識,明確行為界限。”最高法院辦公廳副主任、最高法工作報告起草組負責人余茂玉説。
明辨是非、正本清源,這是司法裁判肩負的神聖使命。
近來發生的村民私自上樹摘果墜亡索賠、開發商“自我舉報”無證賣房毀約、吃“霸王餐”逃跑摔傷反向餐館索賠等案件,是非對錯曾經一度出現爭論和雜音。
力挺什麼、反對什麼,絕不能含糊不清。從懲戒“老賴”助推誠信社會建設,到整治“霸座”“搶奪公交車方向盤”樹立規矩意識;從辦理維護英雄烈士榮譽、名譽案件,到依法懲治“精日”、宣揚美化侵略戰爭行為……人們看到,司法裁判既堅決捍衛社會公序良俗,又通過一個個生動的案例春風化雨,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一“最大公約數”更加沁人心脾。
“從正面鼓勵人們助人為樂、見義勇為,從反面對挑戰公序良俗行為旗幟鮮明説‘不’,司法工作發揮了規範、評價、教育、引領社會行為的獨特作用。”全國人大代表、山東鳶都英合律師事務所主任高明芹説。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司法辦案,凝聚起中國人的精氣神,守護好中華民族大家庭的“家風”,成為法治文明與社會文明相得益彰的生動實踐。
關鍵詞五:“一站式”
今年兩會上,“一站式”成為代表委員審議討論兩高報告時,頻頻提到的話題詞。
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和訴訟服務機制、“一站式”辦案場所……“一站式”,意味著替當事人多想一步,讓當事人少跑腿一次,讓實現公平正義更加高效。
破解訴訟難,全國法院經過兩年奮戰,構建起中國特色一站式多元糾紛解決和訴訟服務機制。
為群眾解決民商事糾紛提供功能表式、集約式、一站式服務,提供多樣化糾紛解決方案和權利救濟渠道……
最高法工作報告顯示,過去一年全國法院受理訴訟案件數量出現2004年以來的首次下降。特別是受理的民事案件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長15年後首次下降。
數字背後,正是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建設在發揮成效。
從訴訟服務中心一站式服務,到12368訴訟服務熱線一號通辦、中國移動微法院一網通辦;從跨域立案全覆蓋,到統一的律師服務平臺方便律師參與訴訟……打官司將不再成為老百姓頭疼的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湯維建認為,大量糾紛在訴前解決,使公力救濟與社會救濟相結合,體現了社會的進步。
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立足當前、放眼長遠,必將在世界法治文明的史冊上,留下屬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和社會治理的大智慧。
關鍵詞六:案-件比
“案-件比”——這是今年最高檢工作報告中的一個專業詞彙。然而在檢察系統它卻是一個熱詞,被稱為“綠色司法GDP指標”,引領著司法機關特別是檢察機關在辦案理念、制度、機制上創新轉變,提高辦案效率,減少當事人訴累。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的一個“案”,在若干司法環節中可能被統計成了N“件”,從而形成了“案”和“件”的對比。
比如,公安機關向檢察機關提請對嫌疑人的批捕,檢察機關決定不批捕,“案-件比”是1:1;如果公安機關不同意不批捕的意見,提起復議,那麼就增加了一“件”,“案-件比”是1:2……
據不完全統計,如果一起刑訴案件將所有可能産生的環節都經歷一遍,即使中間沒有間隔,總體訴訟時限也可長達5年以上。
這樣的時間跨度無論是對當事人還是辦案機關,都是沉重的代價和成本,容易導致司法成本畸高、程式反覆空轉、不當羈押、執法理念滯後等一系列問題。
讓正義不缺席,也要讓正義不拖延。
2020年初,最高檢初步建立檢察機關以“案-件比”為核心的案件品質評價指標體系。經過一年來的實踐,刑事檢察“案-件比”達到了1:1.43,“件”同比下降0.44,壓減了41.2萬個非必要辦案環節、統計中的“案件”。
與之相伴的是,檢察機關延長審查起訴期限、退回補充偵查同比分別下降57%和42.6%;自行補充偵查4.8萬件,是2019年的23.5倍;不捕不訴率進一步上升,公安機關提請復議復核則下降40.2%,辦案質效明顯提升。
賀恒揚代表對此很有感觸。“一線檢察官將這些新的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內化於心、外化于行,強化辦案活動整體品質意識,進一步提高對辦案效率的認知,適應了人民群眾的更高要求,彰顯了法治的進步。”他説。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