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草案)》提出,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健全規劃實施保障機制,更好履行政府職責,最大程度激發各類主體的活力和創造力,形成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強大合力。
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貫徹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把黨的領導貫穿到規劃實施的各領域和全過程,確保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充分發揮全面從嚴治黨引領保障作用,把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融入規劃實施之中。完善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組織體系,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適應新時代新要求抓改革、促發展、保穩定的政治能力和專業化水準。激發全社會參與規劃實施的積極性。
健全統一規劃體系。加快建立健全以國家發展規劃為統領,以空間規劃為基礎,以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為支撐,由國家、省、市縣級規劃共同組成,定位準確、邊界清晰、功能互補、統一銜接的國家規劃體系。強化國家發展規劃的統領作用,加強規劃銜接協調。
完善規劃實施機制。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和督導,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監測評估、政策保障、考核監督機制。落實規劃實施責任,加強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強化政策協同保障,加快發展規劃立法。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