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主席汪洋4日在全國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開幕會上代表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向大會報告工作時説,我國進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發展階段,對人民政協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實中央政協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專門協商機構建設,進一步把人民政協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深刻把握專門協商機構的制度優勢。專門協商機構綜合承載政協性質定位,是國家治理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中國人民發展社會主義民主、開闢“中國之治”的重要制度設計和獨特治理平臺。要通過深刻理解70多年來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成功實踐,深刻理解去年以來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決戰脫貧攻堅、應對重大風險挑戰的奮鬥歷程,從中體悟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建設性和優越性,切實增強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要不斷豐富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的制度化實踐,運用人民政協同心同向的政治優勢、凝心聚力的團結優勢、平等協商的民主優勢、人才薈萃的智力優勢、協調關係的功能優勢、聯繫廣泛的界別優勢,促進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智慧、力量的廣泛性相結合,推動集中力量辦大事和集思廣益商量事相統一,為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使命築牢思想基礎和社會基礎。
——不斷完善專門協商機構工作制度。要堅持實踐導向,及時總結完善網路主題議政、委員讀書交流、社情民意懇談、聯繫界別群眾等實踐中的創新舉措和有效做法,形成新的制度規範。要培育協商文化,秉承中華優秀文化傳統,深化政協協商實踐,把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求同存異、兼收並蓄、平等包容等理念融入政協制度建設和運作之中,更好彰顯專門協商機構的性質定位和特色優勢。要嚴格制度執行,尊崇制度、維護制度,自覺學習和運用制度,推動協商履職鄭重有序而又生動活潑地開展。要融入協商體系,促進政協協商同其他協商形式的聯繫配合,推動專門協商機構在國家治理體系中有效運作。
——著力提升專門協商機構履職能力。加強履職能力建設是專門協商機構更好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所在。要提高同黨外代表人士協商的能力,善於做好思想政治引領工作;要提高同部門協商的能力,善於把專業意見轉化為政策選項;要提高同界別群眾協商的能力,善於當好反映訴求、匯聚民智、凝聚共識的橋梁紐帶。要加強培訓研討,注重實踐養成,促進委員更好地運用協商規則、掌握溝通方法,做到各抒己見而又樂於互動,謀有差異而又善於求同,使建言資政更有用、凝聚共識更有效。廣大政協委員要知責於心、擔責于身、履責于行,更好把報國之志、為民之心和履職之能結合起來,在新征程中展現政協委員的新擔當。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