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創業板並試點註冊制”寫入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令全國人大代表、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長王建軍頗感振奮。“這充分凸顯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在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中的突出重要位置,深交所一定全力以赴,把中央繪製的改革藍圖精心組織實施好,打造成改革精品工程。”他説。
同時,他還連續3年建言,將欺詐發行罪調整納入“金融詐騙罪”範疇,將最高刑提至無期徒刑,全方位提升違法犯罪成本,為註冊制改革保駕護航。
以資訊披露為核心
完善三大資本工具激發市場活力
南方日報:此次創業板改革的核心在哪?
王建軍:此次創業板改革的核心是實施註冊制。近年來,創業板上市公司積極借助資本市場平臺,通過並購重組、再融資、股權激勵這三大資本工具,構建産業、資本及人才優勢,實現做優做強。此次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的方向,對並購重組、再融資、股權激勵制度進行優化完善,在並購重組、再融資實施註冊制的同時,大幅提高股權激勵制度的靈活性。通過更加靈活、便捷的政策支援和資本工具供給,推進資本、人才、技術等要素市場化配置,推動提高上市公司品質,提升創業板服務國家戰略全局和經濟高品質發展的能力。
南方日報:目前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工作進展如何?
王建軍: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是多層次資本市場“存量+增量”改革的一次重大探索,涉及面廣、實施難度大。我們借鑒國內外最佳實踐,緊扣“以資訊披露為核心”這一主線,推進基礎制度全面改革,在創業板首發、再融資、並購重組同步實施註冊制,推動實現發行上市條件、發行定價、審核理念方式等更加市場化,真正把選擇權交給市場,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當晚,深交所就發佈了改革涉及的所有規則的徵求意見稿。目前,改革各項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交易所層面的業務規則已經上報,內部業務流程已經就緒,全市場技術準備即將完成,廉政建設同步推進。
在今年市場環境極為複雜的背景下,我們將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按照證監會統一部署,全力推進改革平穩落地實施,更好發揮資源配置樞紐作用和創新資本形成優勢,為服務創新發展戰略、服務經濟社會全局作出更大貢獻。
建議加快修改刑法
使欺詐發行可判無期徒刑
南方日報:今年您帶來了哪些建議?
王建軍:我連續3年建議修改刑法,將欺詐發行罪調整納入“金融詐騙罪”範疇,將最高刑提至無期徒刑,提高罰金額度,拓寬該罪規制範圍,明確“關鍵少數”刑事責任。
去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要解決資本市場違法成本過低的問題”。近期,國務院金融委會議在一個月內接連3次強調對資本市場造假行為“零容忍”,堅決維護投資者利益。嚴懲重罰各種欺詐和造假行為,已為民之所盼,政之所向。
欺詐發行嚴重挑戰資訊披露制度的嚴肅性,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是證券市場的“毒瘤”,也遠比普通金融詐騙嚴重。在現行刑法中,對證券欺詐的刑事處罰明顯過輕,罪責刑實不相稱。比如,萬福生科欺詐發行的募集資金達4.25億元,涉及2.7萬戶投資者,主要責任人僅被判刑3年6個月。相比之下,2016年商丘市中院判處的一起集資詐騙案,集資額為1.9億元,造成517名集資參與人未兌付資金9000余萬元,此案被歸入“金融詐騙罪”,被告人便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欺詐發行類案件涉眾性強,涉及金額大、範圍廣、人數多,直接危及國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穩定,應“民行刑”三管齊下,立體化構建欺詐發行責任追究體系,全方位提升違法犯罪成本,為註冊制改革保駕護航,為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夯實法治保障。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