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評丨20年數據首現最高檢報告,是怎樣的司法信號?
5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兩會上做了最高檢的工作報告。
這份“年度”工作報告,還給公眾“跨年度”的驚喜。工作報告在“努力做優刑事檢察”部分,不僅提到去年的檢察工作成績,還專門分析了1999年至2019年20年間的刑事犯罪變化情況。
這種“大跨度”還是第一次出現在最高檢的工作報告中,報告的附件中還製作了圖表,清晰反映了主要犯罪趨勢。這種“不尋常”有何深意呢?
先看看,這20年“彈指一揮間”中國社會的犯罪態勢和治安環境,到底發生了什麼改變?1999年至2019年,檢察機關起訴嚴重暴力犯罪從16.2萬人降至6萬人,如今暴力犯罪只相當於20年前的約1/3;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佔比,從45.4%降至21.3%,如今80%的罪犯獲得的是三年以下的輕刑,“醉駕”取代盜竊成為刑事追訴第一犯罪。
暴力犯罪少了,重刑率低了,另一方面,一些新興犯罪多了:擾亂市場秩序犯罪增長19.4倍,生産、銷售偽劣商品犯罪增長34.6倍。這“一升一降”從刑事截面上深刻摹寫了中國社會20年來的變化:一方面,“社會治安形勢持續好轉,人民群眾收穫實實在在的安全感”;另一方面“新型危害經濟社會管理秩序犯罪上升,表明社會治理進入新階段”。
時代的變化,是司法改革的契機,也是檢察機關理念更新的契機。
以往,社會上更多認為檢察官就是“捕、訴、打、嚴”,檢察官要追求高立案率、高羈押率、高起訴率、高判刑率。但是,在輕微刑事犯罪大幅攀升、佔據比例不斷抬高的情況下,貫徹謙抑慎刑司法理念則尤顯重要,“少捕慎訴”亟待有效落實:去年檢察院共對涉嫌犯罪但無需逮捕的決定不批捕113785人,對犯罪情節輕微、依法可不判處刑罰的決定不起訴144154人,對偵查、審判中不需要繼續羈押的建議取保候審75457人,較5年前分別上升32%、167%、279%。
坦誠曬出不批捕、不起訴、取保候審的“成績單”,説明檢察機關拿出了司法智慧和擔當,來因應時代主題的切換,這也需要全社會法治共識的提升:依法嚴懲重判是法治,依法“少捕慎訴”是法治的進階。
另一方面,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全面鋪開,去年12月適用率達83.1%,一審服判率96.2%,檢察官指控、證明犯罪的主導責任日益突顯。
中國法治環境“輕舟已過萬重山”,最高人民檢察院作為中國的最高法律監督機關,不拘泥于“年度報告”的程式,而是放在“中觀尺度”下回顧中國的法治進程、犯罪態勢的改變,用“硬核的數據”讓公眾體會到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中國的治安環境是安全的,社會是穩定的,這是中國人值得自豪和自信的地方。
這份寫進最高檢工作報告裏的20年的刑事數據回顧,不僅是“成績單”,更是司法政策的新風向標,是為了更好滿足公眾對正義的獲得感,檢察機關自我加壓、自我驅動轉型“説明書”。
社會治安好了,暴力犯罪少了,擾亂市場秩序犯罪等新型犯罪多了,人民對司法公正有了更深層次的期待,那麼,檢察機關的辦案理念,就需要轉變:“堅決摒棄偏愛從重從嚴的傳統實踐,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既要做犯罪的追訴者,也要做無辜的保護者”。
“卻顧所來徑,蒼蒼橫翠微”,因應刑事犯罪形勢變化,調整檢察官角色定位,“懲治犯罪與保護無辜並重”,這是歷史數據趨勢的指向,是時代主題切換的必然,更是為了滿足公眾于公正的升級需求。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