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22日訊(記者 張世福 李春暉)2020年全國兩會正在舉行。記者從通威集團獲悉,全國人大代表、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針對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減輕光伏發電企業稅費負擔、解決光伏發電補貼拖欠、理清並優化光伏發電行業管理方式等方面提出相關建議。
劉漢元表示,全球氣候變暖導致的自然災害頻發,霧霾問題及資源的不可持續問題,已成為當前全人類共同面臨的巨大挑戰。加快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加速推進新一輪能源革命已迫在眉睫。當前,以光伏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經具備了快速發展、實現能源根本轉型的總體條件。隨著産業規模不斷擴大,技術不斷迭代升級,近十年來光伏發電成本已下降了90%以上,在全球許多國家和地區已成為最經濟的發電方式,並連續三年佔到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的一半以上,這其中絕大部分光伏設備都是中國製造。我國光伏發電價格已經有了大幅降低,在光照條件好的部分中西部省份,價格已經等於或者低於煤電價格。目前,我國新增光伏裝機項目約有2/3已實現平價上網,預計到2021年將全部實現平價上網。
他指出,作為全球光伏製造和應用第一大國,我國本應具備絕對的成本優勢,但由於國外的稅費、財務費用、土地租金和其他相關費用較國內更低,光伏發電較國內更具成本優勢。其中,稅費負擔成為了制約我國光伏發電全面實現平價上網的最主要因素。
在當前經濟形勢下,為進一步減輕光伏發電企業負擔,實現保市場主體、穩投資、穩就業的目標,推動産業持續健康發展,助力全面平價上網時代早日到來,從而加快我國能源革命進程,劉漢元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參照小型水力發電項目的增值稅繳納政策,將光伏發電項目納入按照3%徵收率簡易徵收範圍;對光伏發電增值稅即徵即退50%的政策儘快予以延續,並參照財稅〔2015〕74號文件關於風力發電增值稅即徵即退50%的規定,暫不設定政策終止期。
二是實現利息成本進項稅額可計算抵扣。建議持續深化增值稅改革,解決抵扣難點問題,參考購進農産品進項稅額計算抵扣的方式,允許企業依據實際支出的利息費用,按貸款服務6%的稅率比例,計算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三是對光伏發電企業實行存量期末留抵稅額退還。建議在實行增量留抵退稅的同時,對未享受存量留抵退稅的光伏發電企業實行一次性退稅,進一步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四是對光伏發電無補貼項目實行所得稅免稅政策。建議在對有補貼光伏發電項目執行三年免征、三年減半徵收所得稅政策的同時,對無補貼項目免征所得稅。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