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對民法典草案進行審議。日前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認為,民法典有關動産擔保、侵權責任、隱私權等方面的規定與金融市場密切相關,其頒布實施將給金融市場帶來積極變化。
民法體系化
“從量的角度看,民法典草案共1260條,體量在新中國的法律中無疑是第一的;從質的角度看,民法典幾乎關係到百姓生活的所有方面,因此常被稱為‘市民社會的百科全書’。同時,頒布實施民法典也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石佳友介紹。
石佳友強調,民法典實現了民法的體系化,將過去零散的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進行系統梳理,以法典化為契機進行多項重要修訂,力求實現民事立法現代化。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法學院院長尹飛表示,民法典草案總則專章規定“民事權利”,列舉了人格權、親屬權、物權、債權、智慧財産權、繼承權、股權和其他投資性權利。尤其是結合資訊時代的來臨和數字經濟的發展要求,民法典草案還明確宣示了對個人資訊、數據、網路虛擬財産等合法權益的保護態度。通過對上述各類民事權利尤其是財産權益的列舉,以及各分編對各類民事權利的具體規定,民法典為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各類生産要素進入市場鋪平道路。
加強個人資訊保護
隱私權一直是民眾關注的焦點之一。隨著大數據、網際網路快速發展,個人資訊保護越來越受到關注。
石佳友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僅在第110、111條規定隱私權、個人資訊保護等人格權,但未明確這些人格權的概念、範圍、侵權責任等。民法典出臺將大幅提升可操作性,讓法院有明確的裁判依據。
石佳友説,涉及到個人資訊方面,民法典草案詳細規定個人資訊的概念範圍、權利內容、保護方式,任何情況下未經權利人同意,不能擅自把個人資訊發送給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分享。比如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工作單位、收入、資金狀況等,就是法律規定的個人資訊,民法典將以非常明確的態度強調加強對其保護。
與金融息息相關
此外,民法典草案還有諸多內容與金融行業和金融市場息息相關。
石佳友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産。民法典草案在擔保物權部分明確了抵押物可轉讓,即債務人在抵押期間可自由轉讓抵押物,此時抵押權具有追及力。這既保證了抵押人資産盤活,也充分保證了抵押權人權益,是對物權法的一項重大修改。另外,在動産擔保部分有一些重要修訂,民法典草案引入新的動産擔保制度,方便權利人查詢,大幅降低交易成本。
“民法典合同編草案把社會生活中最為典型的各類交易形式作為典型合同規定下來。這就在將各類生産要素權利化,從而確定交易的前提基礎上,通過對各類典型合同的列舉、例示,為各類生産要素交易確定基本的交易規則。”尹飛説。
(責任編輯:張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