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5日訊 2024年全國兩會正在進行時。中國網財經記者獲悉,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副主任兼上海市分行行長金鵬輝圍繞加快推進《反洗錢法》審議發佈提出了相關建議。
金鵬輝表示,近年來,我國面臨的反洗錢工作形勢發生很大變化,2007年1月1日施行的《反洗錢法》已難以滿足反洗錢工作高標準推進的需要,也與反洗錢國際標準存在一定差距,亟待修訂完善並儘快發佈。
一是現行法未充分體現風險為本的反洗錢原則。沒有從識別、評估並採取措施降低洗錢風險的角度規定機構義務,造成機構“重合規、輕風險”。二是現行法規定的反洗錢法律責任不完善。一方面,內控機制有效性對機構反洗錢工作起根本性作用,但是現行法未將其作為行政罰款的情形;另一方面,對機構和相關責任人的罰款標準較低,不利於形成有效的監管震懾。三是反洗錢監管協作機制不夠順暢,對新型洗錢風險監測防控及打擊治理力度有待加大。同時,迎接反洗錢國際組織第五輪評估也需要配套修訂《反洗錢法》。
2024年1月2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修訂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修訂草案進一步明確了反洗錢的概念和任務,強調了風險為本的反洗錢原則,完善了反洗錢義務主體範圍和反洗錢義務規定,健全了部門職責分工和資訊共用規定,增強了反洗錢行政處罰的懲戒性,基本解決了當前影響我國反洗錢工作高品質發展的頂層制度設計問題。對此,金鵬輝建議加快推進《反洗錢法》審議發佈,為我國反洗錢工作高標準推進並順利通過新一輪反洗錢國際評估提供強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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