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4日訊(記者 王金瑞)今日起,2024年全國兩會將正式拉開帷幕。中國網財經記者獲悉,全國政協委員、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行長張奎帶來多份提案。其中一份關於完善存款保險風險監測預警機制。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強化風險監測預警,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存款保險制度是我國金融安全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風險早期識別和校正的作用。《存款保險條例》明確規定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簡稱存款保險機構)通過金融監管資訊共用機制和向投保機構收集資訊進行風險監測,並根據風險情況開展風險警示的職責。但監測資訊首先要通過資訊共用機制獲取,共用所獲資訊不能滿足履行償付、差別費率等職責需要時,才能向投保機構收集。
張奎在提案中指出,實踐中,由於存在資訊共用不足,且受限于《存款保險條例》規定,存款保險機構可直接收取的資訊較少,制約其在風險警示、早期糾正和風險處置中作用的充分發揮。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確存款保險機構建立投保機構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完善常態化金融風險相關資訊共用機制,建立存款保險特色的風險監測預警資訊系統,及時識別和預警投保機構風險。
張奎建議,一是明確賦予存款保險機構風險監測預警職能,擴展直接收集投保機構資訊職責。在《金融穩定法》制定、《存款保險條例》修訂或升格為《存款保險法》等立法中,明確存款保險機構建立投保機構風險監測預警機制,並擴展其資訊收集權,存款保險機構可以要求投保機構按要求及時報送相關資訊,及時識別和預警投保機構風險。
二是完善常態化金融風險資訊共用機制。儘快建立健全金融管理部門、存款保險機構間及時有效的常態化資訊共用機制,明確資訊共用的範圍和時效,並按照標準統一、口徑一致的統計體系,加快構建金融監管大數據共用平臺,提升風險資訊共用的時效性和便利化程度。
三是建立存款保險特色的風險監測預警資訊系統。借鑒國際經驗,探索運用區塊鏈、人工智慧等金融科技手段,研究建立預測正常機構劣變為問題機構的風險趨勢模型和預警資訊系統,逐步搭建系統、全面的存款保險特色風險監測體系。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