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電動自行車消費提示,幫助廣大消費者科學購買和使用相關産品,防範可能發生的安全風險。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是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或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選購常識
1.選擇信譽良好、證照齊全的正規商家購買電動自行車,同時記得索要發票,這是日後消費者維權的重要憑證。
2.電動自行車依法實施強制性産品認證(CCC認證),需查看産品的CCC認證證書以及産品合格證資訊,並與實物進行核對。
3.注意查看電動自行車電池是否具備欠壓、過流保護和短路保護功能,仔細檢查隨機附件是否包括説明書、合格證、用戶警示説明等。
4.確認産品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車載蓄電池是作為輔助能源,且標稱電壓應小于或等於48V。
二、使用常識
1.使用前仔細閱讀産品説明書,按照説明書要求正確使用電動自行車。
2.充電時應採用原車的配套充電器,嚴禁混用不同電池種類的充電器。
3.電動自行車充電應遠離易燃易爆物品,請勿在低溫、高溫環境或室內、樓梯間、過道充電,不能飛線充電或一板多充。充電過程中,嚴禁在充電器上覆蓋任何物品。
4.在接通或斷開充電器與電池的連接前,先斷開電源。若充電指示已完成,應及時取下充電器,防止過充。
5.行駛中,不要將充電器放在車上,避免路面顛簸導致充電器內部發生短路,充電時引起自燃;避免在雨天、積水路段行駛,以防電機進水,充電時短路著火。
6.電動自行車騎行結束後,電池需冷卻20分鐘以上,待恢復正常溫度再進行充電。
7.經常檢查電池是否有鼓包現象,充電器是否完好,如需更換,請選擇電動自行車説明書上配套的型號。
8.電動自行車長時間不使用時,建議定期對電池進行充電,以保持適當的電荷水準。(經濟日報記者 佘穎)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