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虛假宣傳、銷售摻假、欺騙性誘導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時有發生。為進一步優化消費環境,促進消費維權社會共治,3月13日,浙江省消保委聯合多個部門發佈2023年度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顯示,當前醫療領域存在非法醫療美容、非法接種疫苗的違法現象。例如,2023年1月,嘉興平湖市衛健局接到一起非法醫美投訴,消費者通過網路平臺低價引流廣告到某美容店接受鐳射祛斑醫療美容,因效果不好協商退款未果。
經檢查取證,發現該店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是廈門某公司借用他人身份證在平湖開設美容店,通過網路平臺低價引流廣告和中途加價方式,雇傭多名無醫師資格美容師非法為10名顧客開展鐳射微創醫療美容。
最後,廈門公司依法向糾紛顧客退款、被沒收器械、沒收退賠後違法所得,並被處以115萬餘元的行政罰款,3名非醫師行醫美容師則依據《醫師法》另案被處以2.5萬元到4萬元的行政處罰。
此外,近幾年,九價HPV疫苗供不應求,HPV疫苗接種違法亂象頻發。2021年4月,杭州市上城區衛生健康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其通過中間人支付九價HPV疫苗款共7500元後,被引導至某醫院導醫胡某處接種,投訴人認為胡某缺乏接種資質,要求全額退款。
經調查,2021年4月3日至2021年4月27日,胡某不符合條件擅自為他人接種九價HPV疫苗共85人次,違法所得共10540元。上城區衛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對胡某作出警告並沒收疫苗39盒,沒收違法所得10540元和罰款人民幣100000元的行政處罰。
多數案例警示成年人消費時需要增強警惕性的同時,一則“文身導致從軍被拒”的案例則表明,未成年人消費風險也亟待關注。
台州市三門縣消保委接到消費者湯某投訴稱,其小孩于2022年7月3日在三門縣某文身店進行文身,文身時未滿18周歲,屬於未成年人。該文身導致其小孩2023年參加服兵役被拒。湯某認為商家未經監護人同意擅自給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身造成其無法從軍,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經工作人員調查,湯某小孩文身時是17周歲,但仍在學校讀書,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私自文身超出其能力範圍,應當徵得法定監護人同意或事後獲得法定監護人的追認。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被訴方賠償投訴人13000元。
浙江消保委提醒,未成年人文身,不僅影響未成年人身體健康,還可能使未成年人在求學、參軍、就業過程中受阻,侵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權、發展權、受保護權以及社會參與權等多項權利。
此次發佈案例涉及教育、醫療、家電、旅遊、健身、保健、預付式消費、未成年人保護等多個行業和領域。浙江省消保委表示,希望通過以案釋法、以點帶面,敦促經營者誠信自律、守法經營,同時提醒消費者防範消費風險、文明理性消費。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