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間外匯市場事前準入許可明年取消
- 發佈時間:2014-12-10 05:14:26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曹慧敏
國家外匯管理局今天發佈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調整金融機構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有關管理政策的通知》稱,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對金融機構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事前準入許可,並明確金融機構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的基本交易規則,繼續推動建立政府監管與市場自律並行的外匯市場管理新框架。
通知規定,境內金融機構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取得即期結售匯業務資格和相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取得衍生産品交易業務資格後,在滿足銀行間外匯市場相關業務技術規範條件下,可以成為銀行間外匯市場會員,相應開展人民幣對外匯即期和衍生産品交易,國家外匯管理局不實施銀行間外匯市場事前入市資格許可。同時,貨幣經紀公司(含分支機構)可以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開展人民幣對外匯衍生産品交易等外匯經紀業務,國家外匯管理局不實施事前資格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