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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商標局半年未發一證 專家劍指懶政問責

  • 發佈時間:2016-04-11 18:48:01  來源:人民網  作者:董婧 吳凱 申亞欣  責任編輯:金瀟

  工商總局商標局半年“未發一證” 專家劍指懶政問責

  日前,一則“工商總局因缺紙,半年未發放商標註冊證”的消息引起廣泛關注。自去年8月21日起,沒有一家企業從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取得商標註冊證,原因竟是“沒紙了”。媒體曝光當天,工商總局就此事公開道歉,並承諾“5月底前將積壓的商標註冊證全部發放”。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田禾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指出,工商總局商標註冊證這一事件本質上是政府採購方面的問題。採購是政府履行職責的表現,採購不到位,就表明政府未能很好地履職。

  專家質疑:“手續繁瑣,為何不留有庫存?”

  國家工商總局在公開道歉中解釋事發的原因為“採購環節手續繁瑣、部門銜接不暢等問題,導致商標註冊證發放延誤”。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研究員呂艷濱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質疑道,“為什麼會因為缺紙發不出一張證?採購手續繁瑣為什麼不留有一定的庫存?為什麼不能用電子化條碼取代傳統的紙質註冊證?”

  呂艷濱用“不可思議”來形容此次事件。他認為,“簡政放權進行到今天,依然有很多工作需要做”。

  田禾指出,造成該事件的原因有兩方面:“在實際操作中,為了對政府採購進行有效監督,往往採取集中採購、批量採購的方式,儘管這是反腐敗的必然要求,但採購週期長、程式不夠靈活,某一部門無法單獨採購,無法滿足政府部門的日常工作需要;另一方面,工作人員消極、不作為的工作態度也是原因之一”。

  隨著我國商事制度改革的推進,商標註冊量一直在猛增,這給提前預估和精準協調帶來了新難度。然而,從去年8月商標註冊證因缺紙停發,到今年4月媒體曝光後工商總局給出解決承諾,時長間隔7個多月。

  人民網記者在中國政府採購網上查到相關資訊顯示,2016年1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辦公廳資産處發佈“商標註冊證採購項目採購公告”,1月26日,採購項目成交。

  《採購公告》顯示,交付時間規定“雙方簽定合同後30天內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一批20萬張商標註冊證”。記者注意到,該項目預算金額為780萬,成交金額為230萬,相差懸殊。

  是否存在懶政、惰政行為?應展開調查

  田禾指出,國家工作人員延期發放註冊證形象的説便是“沒有按期發放行政許可的鑰匙”,這中間是否涉及工作人員瀆職的問題有待於進一步調查。

  據北京晚報報道,自去年8月21日以來,因為商標註冊證遲遲不到位,有企業的貨品被天貓、京東等電商下架,有藥廠上市被迫延期,有商標侵權案件的維權不得不擱置下來。

  2009年中辦、國辦聯合印發《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第二章第五條規定“在行政活動中濫用職權,強令、授意實施違法行政行為,或者不作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其他給國家利益、人民生命財産 、公共財産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等失職行為的”等情形,要對黨政領導幹部實行問責。

  “對於造成嚴重社會後果的懶政、惰政行為,要及時啟動問責機制。堅持問責,就會越來越好。如果事件的相關人員沒有受到什麼影響,下次還會懶政、惰政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指出,“懶政、惰政的問責制度已經出臺多年,關鍵在於是否落實到位。”

  呂艷濱向人民網記者表示,深化簡政放權,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還應當做好以下兩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適應資訊化變革的思路,用電子化、數字化取代傳統的紙質資格認證,這是簡政放權的一部分。我國之前推行的‘一照一碼’就是很好的嘗試。另一方面,政府管理要更經濟,本次事件對我們是一個警示,政府管理過程中如何發力使得成本更低、原料更省需要我們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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