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項商品入跨境電商進口清單 有望避免同質競爭
- 發佈時間:2016-04-08 01:00:04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專家稱將促使企業重新佈局,避免同質競爭
財政部等11部門7日晚間聯合發佈《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財政部網站消息稱,為避免工業原材料等商品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渠道進境,擾亂正常貿易秩序,同時便於日常徵管操作,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實施清單管理。這也是延續了此前徵收行郵稅時“個人自用”的規定。
清單是結合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進口試點情況,根據相關主管部門的意見予以統一規範。清單共包括1142個8位稅號商品,主要是國內有一定消費需求,可滿足相關部門監管要求,且客觀上能夠以快件、郵件等方式進境的生活消費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飲料、服裝鞋帽、家用電器以及部分化粧品、紙尿褲、兒童玩具、保溫杯等。
據悉,根據相關主管部門的意見,清單內的商品將免於向海關提交許可證件,檢驗檢疫監督管理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直購商品免於驗核通關單,網購保稅商品“一線”進區時需按貨物驗核通關單、“二線”出區時免於驗核通關單。
有業內人士表示,清單基本上也已經涵蓋了目前跨境電商進口的所有品類。財政部稱,“清單將根據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消費者需求變化等因素適時進行調整。”
此前,財政部等部門于3月24日發佈公告,將於4月8日起實施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並同步調整行郵稅政策。
此前,個人自用、合理數量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在實際操作中按照郵遞物品徵收行郵稅。按照4月8日起實施的新政,在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按照貨物徵稅的同時,將單次交易限值由行郵稅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臺地區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時設置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20000元。在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征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超過單次限值、累加後超過個人年度限值的單次交易,以及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將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全額徵稅。
商務部研究院電子商務研究部副主任張莉對《經濟參考報》記者指出,清單明確了哪些産品可以按稅改的規定執行,是對稅改的細化和補充。這意味著未來只有這個清單上的商品能夠按照跨境電商的稅制來進口,其他産品則要按照一般貿易的稅制進口,不能適用於稅改中針對跨境電商的稅收優惠政策。
她表示,清單出爐之後,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競爭優勢和將來佈局來調整。因為稅改之後,每個企業的長尾産品或者説主打産品也會調整,企業可以根據清單重新佈局,進而企業之間可以避開同質化競爭,確立自己的細分市場。同時,這次稅改和正面清單的出爐,也會整合一批企業,規範一些完全靠價格競爭或者灰色途徑進口的企業,讓企業之間“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減少,使市場的競爭環境更加健康。從這個意義上講,市場空間非但不會減少,反而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