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刊文:著力推進國有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 發佈時間:2016-04-07 10:32:42 來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 責任編輯:李春暉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 研究員 袁東明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 研究員 張文魁
國有企業改革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方面。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關於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6〕21號,以下簡稱《意見》)緊緊圍繞“四個更加突出”的要求,以增強市場微觀主體活力為目標,對國有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出了深入部署。
一、轉機制、增活力,積極推進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增強國有企業活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的根本手段。目前,全國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比例已經比較高,按資本測算整體超過了40%,個別競爭類國企甚至達到了80%以上。但在具體實踐中,還有兩個問題比較突出:一是混合所有制企業的治理機制和監管體制尚需進一步完善,難以滿足市場化的要求;二是一些基礎性和壟斷性行業,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比例還非常低,非公資本很難進入。針對這兩個突出問題, 《意見》推出了多項改革舉措。
首先,在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等重點領域,選擇一批國有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範。這些領域都是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國有資本相對集中,國企大多以獨資或絕對控股的形式存在,均存在著經營機制僵化、勞動生産率低下、競爭力弱等弊病。在這些領域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範,有利於企業轉變機制、去除弊病,降低社會公共成本。
其次,推動集團公司整體上市,支援具備條件的上市企業引入合格戰略投資者。目前,從中央到地方的國有企業母公司絕大多數仍保持國有獨資。儘管底下實現了“層層混合”,但由於母公司沒有實現市場化,“老體制管新體制”,使得眾多各層級子企業也難以實現真正的市場化。推動集團公司整體上市,或引入合格戰略投資者,就是要破解國有大企業集團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後一公里”問題。
第三,支援地方國有企業因地制宜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産在結構、品質、規模和功能上都存在著很大差異,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要求各不相同,國企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也不宜“一刀切”。在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的紅線範圍內,允許地方先行先試,鼓勵探索新手段、新模式、新機制,有利於激發地方改革積極性,也有利於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整體推進。
二、去産能、化僵屍,加快實施國有企業結構調整
在上一輪經濟增長中,國有經濟佈局調整表現出兩個特徵:一是國有資本增量投資大量投向基礎性領域和重化工行業;二是存量國有資本仍存在於大量不重要的行業和領域,退出和轉移速度很慢,而且經濟效益持續惡化。國民經濟進入新常態後,國有企業這種“向重集中、過於分散”的結構特徵面臨著嚴峻考驗。一方面,大量佈局于基礎性、資源性及重化工行業的國有企業面臨著行業産能的嚴重過剩,利潤大幅下滑,虧損面持續上升,經營遇到了嚴重危機;另一方面,大量低效率、低産出的國有“僵屍企業”又存在於各個行業,而且只增不減。調整結構、優化佈局,已成為國有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項迫切任務。
去産能、化僵屍是今年國有企業結構調整的重中之重。上一階段國有資本不斷向鋼鐵、煤炭、有色等領域集中,從根本上決定了國有企業必然是當前去産能的主力軍。譬如在煤炭領域,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收入佔全行業的比例接近60%,煤炭上市公司中90%以上的市值都由國有控制,行業前20名企業中有19家為央企或地方國企。國有領域同樣是“僵屍企業”的重災區。與其他類型的企業相比,國有企業由於特殊的管理體制、特殊的政企關係、特殊的職工身份,更易成為僵屍企業,也更難出清。
去産能、化僵屍,既要政府主動作為,更要創新體制機制,讓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意見》明確指出,要制定推動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指導意見,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制定並實施推動産業重組、處置“僵屍企業”的方案,優化存量、引導增量、主動減量。同時,《意見》也指出,要健全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機制,完善企業退出機制。
三、破壟斷、促開放,大力提升行業市場化程度
壟斷行業改革是國有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改革開放以來,市場競爭使得國有企業在一些行業的滲透率大幅下降,譬如在鋼鐵行業,1999年國企收入佔行業規模以上企業收入的比重為76.2%,之後持續下降,目前已不到三分之一。在石油天然氣開採、煙草製品、供熱供電供水等工業領域,及電信、民航、鐵路等服務行業,國有企業憑藉行業壟斷地位,一直都保持著極高的滲透率和控制力。譬如在石油天然氣開採業,1999年國企佔行業收入的比重為99.8%,而到目前為止仍然高達近90%。行業壟斷保護了國有企業,但同時也使國有企業失去了競爭力,是企業冗員嚴重、效率低下、內部三項制度改革滯後的根源。只有破除壟斷、促進開放,提升行業市場化程度,才能迫使國有企業優化供給、提質增效。
破壟斷、促開放,提升行業市場化程度,需多管齊下、多策並舉。為確保成效,《意見》提出了多項改革舉措。一是在重點領域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二是加快推進重點行業改革。在2015年出臺電力體制改革的基礎上,今年將繼續推出多項行業改革舉措,包括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出臺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及配套政策、出臺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等;三是放寬非公經濟市場準入,消除各種隱性壁壘,尤其在重點行業的新興領域,要向非公資本全面開放,目前在頁巖氣勘探開發、太陽能發電等新興領域已都實現了向民營經濟開放;四是深入推進價格改革,包括電價市場化改革、成品油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天然氣門站價格和管道運輸價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