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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錢莊犯罪活動呈現公司化特點 出現銀行"內鬼"

  • 發佈時間:2015-08-26 14:15:29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張洋  責任編輯:李春暉

  

  

製圖:張芳曼

  有一種犯罪專門從事非法買賣外匯、跨國(境)資金轉移等業務,我們稱之為“地下錢莊”。

  當前,金融、證券、涉稅、商貿等幾乎所有經濟犯罪均涉及地下錢莊,網路賭博、電信詐騙、走私販毒甚至貪污腐敗等違法犯罪中,地下錢莊的“黑手”也屢見不鮮。

  日前,在公安部的統一部署下,多地公安機關破獲多起涉嫌地下錢莊的違法犯罪案件。

  一個案例告訴你什麼是“地下錢莊”

  今年7月29日晚,正當張某某在遼寧丹東的家裏對著電腦操作她的“業務”時,在外已埋伏多時的公安民警一擁而上,將她堵在了屋裏。同時,家住瀋陽的嫌疑人韓某某也在自家樓下被抓獲。

  公安民警在丹東、瀋陽兩個窩點現場查獲涉案銀行卡200余張、U盾130余個、電腦3台、記賬簿10余本,涉案金額逾400億元人民幣。

  在抓捕之前,遼寧警方已經做了大量偵查工作。2014年11月6日,丹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接到線索顯示,山東威海張某賬戶的一個交易對手為遼寧丹東的張某某,從2008年2月至2014年7月期間,二人銀行賬戶交易達6327筆,交易總額達13.34億余元。

  經核查發現,張某某的銀行賬戶有10多個,每個銀行賬戶都交易頻繁,交易總額特別巨大,交易對手眾多,涉及地域廣泛。“另一方面,張某某今年55歲,名下沒有公司、企業。她的丈夫個體承包網路工程,兒子在南韓留學。種種跡象表明,張某某的資金流與她的身份不符。”遼寧省丹東市公安民警騰達説。

  丹東公安還發現了張某某的同夥韓某某,兩人每天晚上都和南韓的一名女子對賬,對話中只提資金數額,不涉及任何交易背景。由此,警方基本斷定張、韓二人正在從事非法買賣外匯業務。

  張某某被抓捕後,張、韓二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們的另一同夥是一名叫李某某的韓籍華人。每天,李某某在南韓收取、支付韓幣、美元等外匯,並給丹東的張某某或瀋陽的韓某某打電話,收取或支付人民幣,每天晚上李某某都會和二人對賬。

  對於張某某涉嫌的犯罪,專業用語稱為“跨境匯兌型地下錢莊”,指不法分子與境外人員相互勾結,協助他們進行跨境匯款、轉移資金活動。

  犯罪活動呈現公司化特點,甚至出現銀行“內鬼”

  事實上,“跨境匯兌型地下錢莊”是最為普遍的一種犯罪形式。記者在廣東深圳、佛山採訪到類似案件,並且據警方介紹,該犯罪活動呈現家族化、公司化特點,甚至銀行等金融系統有“內鬼”。

  2012年8月,陳某將其位於廣東深圳寶安區的工業廠房出售,本欲將所得轉讓款6300余萬元匯至自己的香港賬戶。此時,一國有銀行深圳某支行行長沈某某以有外匯指標為由,説服陳某將匯款業務交給他處理。

  “我先後3次將款項在境內匯入沈某某指定的銀行賬戶。前兩次在香港開設的賬戶還能收到對應數額的港幣,第三次就少收了800萬人民幣的資金。雙方幾次交涉,沈某某又給了175萬元,之後就辭職逃匿了。”陳某説。

  感覺被騙的陳某將沈某某訴至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法院審查發現,沈某某涉嫌詐騙罪,將案件移交到寶安區公安分局。截至目前,本案已抓獲犯罪嫌疑人31名,凍結涉及18家商業銀行的涉案賬戶1087個,涉案金額達120多億元。據深圳公安局寶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劉明介紹,嫌疑人大部分以廣東潮汕籍為主,彼此之間多是親屬帶親屬、老鄉帶老鄉的關係。

  和遼寧丹東、廣東深圳不同,佛山案件呈現出“公司化”的特點。經佛山公安初步審查,2013年至今,以陳某某和譚某某為首的9名犯罪嫌疑人在佛山註冊登記16家公司,專門從事地下錢莊、編造及虛開發票、騙開承兌匯票等違法犯罪,涉案金額超過200億元。該犯罪團夥還私刻300多個公司公章,其中涉及諸多知名上市公司。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據警方介紹,地下錢莊已成為一種職業化的非法買賣據點。他們有著固定的地點、客戶和穩定的資金來源,在“信任”的前提下,不少客戶都已經不再採用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方式,而是通過電話敲定交易數量後,直接將資金匯到地下錢莊,交易雙方根本就不需見面,具有很強的隱蔽性。

  作案手段日益複雜,犯罪活動擾亂證券等市場

  “地下錢莊在一定程度上行使了銀行的職能。”丹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王春學説,“可以説,地下錢莊妄圖成為一條非法的、隱藏的地下‘黑色金融命脈’。”

  公安部經偵局反洗錢處處長李明照介紹,涉案地區呈蔓延擴散態勢,目前全國所有省份均有發案,涉及外貿進出口、房地産、建築等各個社會經濟行業。作案手段日益複雜,特別是網上銀行、第三方支付等,使資金轉移非常迅速隱蔽。

  “這是一種服務型犯罪,特別是它不受政府監管、不問客戶身份的特點,容易滋生和助長其他犯罪。”據李明照介紹,不少貪污賄賂犯罪分子通過地下錢莊,將贓款轉移到境外。地下錢莊還為走私販毒、非法集資、電信詐騙等犯罪活動提供資金轉移通道,且不排除一些股市資金通過該渠道流出我國,從而影響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如今年7月中旬,上海市公安機關在查處某外資貿易公司涉嫌操縱股市犯罪案件中,就發現由邱某控制的地下錢莊,為該外資公司向境外轉移非法所得達數億元人民幣。

  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歐陽雄處長認為,由於地下錢莊的交易資金游離于國家正常的國際收支統計之外,形成巨大的資金“黑洞”,容易導致國際收支數據不能準確反映經濟生活的真實情況,影響有關部門對人民幣匯率的分析判斷和對國家外匯政策的調整。

  “打擊此類犯罪,首先面臨的是資金賬戶調查難。”李明照説,點多面廣、資金性質複雜是此類犯罪的顯著特點,還有很多是冒名開戶、人頭賬戶,特別是多層級、跨地區、快速度的轉賬,給資金追查增添了難度。

  “銀行作為資金交易的樞紐,應該承擔起重要的防範責任。”歐陽雄指出,一些銀行存在管理漏洞,如對交易主體不認真調查,對交易真實性不細緻審核,對外匯收支與實際經營狀況背離、交易背景可疑、頻繁大額跨境收支等異常情況不報告,甚至個別銀行員工直接參與到地下錢莊的非法交易中,這實際上是對犯罪的縱容。“下一步,我們將繼續督促銀行履行外匯收支真實性審核的職責,共同防範地下錢莊犯罪的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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