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出臺措施 支援粵津閩新設自貿區建設發展
- 發佈時間:2015-05-07 13:3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海關總署日前分別出臺措施,支援粵津閩新設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據悉,海關總署從全面複製推廣上海自貿試驗區經驗、服務國家“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服務自貿試驗區改革需求以及實施海關監管制度創新和海關安全高效監管等方面,對三個新設自貿區分別擬定了25條支援措施。
在創新監管制度上,海關將積極推進口岸部門綜合執法試點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深化海關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強化海關間協作和互認共用,實現跨地區海關互聯互通。對自貿試驗區企業實施工單式核銷和自核單耗試點。實行“一地註冊全國申報”制度。逐步建立涵蓋所有涉稅擔保業務、所有通關現場的稅收總擔保制度等。
在拓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功能上,將在自貿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實施選擇性徵收關稅政策,支援企業生産加工、物流和服務業深度融合,實現區內外政策銜接、監管聯動、服務高效。支援自貿試驗區內其他形式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轉型為綜合保稅區。
在支援新興貿易業態發展上,將進一步優化跨境電子商務監管模式,支援自貿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開展融資租賃、境內外高技術、高附加值産品的維修、倉單質押融資業務和保稅展示交易等保稅服務業務。
在培育法治化營商環境上,講加大智慧財産權海關保護力度,維護國家意識形態安全,依法打擊走私,維護自貿試驗區健康發展環境。
此外,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海關總署還根據粵津閩三個自貿區不同的戰略定位,分別提出了支援廣東自貿試驗區發揮區域産業優勢,促進粵港澳海關合作,創新粵港、粵澳快速通關模式;支援天津自貿試驗區發揮輻射帶動作用,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完善海關多式聯運監管體系等;支援福建自貿試驗區閩臺經貿合作,促進對台貿易便利化等措施。
與此同時,海關總署同步研究制定了與《海關支援措施》相配套的《海關監管方案》,更好地規範海關監管服務,創新海關監管制度,支援和促進自貿試驗區建設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