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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國務院文件無特殊原因7天內須下發

  • 發佈時間:2015-04-22 07:10:29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斌

  “我們國務院的領導同志常常半夜拿到特急文件立刻就批了,但有些部門、地方的文件卻經常在那裏原地‘轉圈’。這種現象必須堅決改變!”4月2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對文件運轉流程提出明確要求:國務院常務會通過的文件,如無特別重大修改意見或其他特殊原因,7天之內必須下發。

  李克強説,本次會議通過的文件都下了很大功夫,出臺的措施也都比較“實”。“今天在座的都是國務院領導,確定通過了,就別再在各部門‘打轉’了!”

  他當場明確了一個文件運轉流程“新制度”:常務會通過的文件,如果由部門聯合印發,7天內必須下發;如果由國務院印發,沒有重大修改意見的7天以內必須下發,需要協調修改的10天之內必須下發。

  “常務會通過的文件,在哪個環節有拖著、卡著的現象,一定要就地消除!”總理説,“要堅決打破原來的規矩,不能讓文件再在處長、司長那裏一層一層地‘畫圈’了!”

  對於文件印發後的落實情況,李克強也提出硬性要求:不涉及保密的文件印發後,要馬上公開上網,跟著就要有督查組,抓緊推動落實到位。

  他説,國務院和各部門都要組織人員下到基層,督查有關項目的開工情況和資金運用情況。同時,也要切實幫助基層解決確需解決的困難和問題。

  “千萬不能讓老百姓聽到‘一聲靴子響’,覺得自己要受惠了,結果等了半天,遲遲聽不到‘第二隻靴子落下來’,感受不到政策落地!”李克強形象地比喻道,“不能讓國務院出臺的文件變成‘空中樓閣’!”(肖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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