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鎮化“62+2”方案面世 鎮改市試水大部制
- 發佈時間:2015-02-05 07:09:57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孫業文
千呼萬喚的《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終於面世。
昨日(2月4日),國家發改委在其官網上挂出這一《方案》,江蘇、安徽兩省以及寧波等62個城市(鎮)最終脫穎而出,成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其中浙江省蒼南縣龍港鎮、吉林省安圖縣二道白河鎮兩個建制鎮此前已經確定為“鎮改市”試點,龍港鎮提出的方案明確將加快推進“大部門”制。
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杜志雄對記者表示,“大部門”制的方式一方面擴充了鎮的功能,解決了“小馬拉大車”的問題,另一方面,沒有簡單複製目前的城市行政體系,盡力避免“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事實上,試點工作在2014年底已經開始。《方案》提出,到2017年各試點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果,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2018到2020年,逐步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
《方案》顯示,試點的主要任務包括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綜合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169地角逐試點62城脫穎而出
對於新型城鎮化的“新”,國家發改委發展規劃司司長徐林解釋道:首先,新型城鎮化是一個自然的歷史過程,是跟整個國家經濟發展過程聯繫在一起的,一定要順應自然發展規律,順勢而為地推動城鎮化。
其次,新型城鎮化強調以人為本,既能讓有條件、有意願的農民工在城鎮落戶,也要讓不願意落戶的農民工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服務。
“我國之所以編制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是因為我國有一些制度阻礙城鎮化自然發展。由於城鄉制度分割,特別是建立在城鄉戶籍制度基礎上的社會待遇、福利的差異化,阻礙了發展要素的自由流動。”徐林説,我國推進新型城鎮化就是要推進制度的改革,消除阻礙城鎮化發展的城鄉分割制度。
2014年6月,《關於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發佈,確定了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五項主要任務。
《通知》發出後,地方政府對申請試點表現出了極高熱情,提出申請的市、縣、鎮多達169個。
之後,發改委會同中央編辦、民政部等11個部門,對申報地區的試點工作方案進行了評審。
最終進入名單的為 “62+2”,即江蘇、安徽兩省,加上寧波、大連、青島三個計劃單列市,石家莊、長春等7個省會城市,北京通州區、河南洛陽市等25個地級市(區、縣),河北定州市、河南蘭考縣等25個縣級市(區、縣),以及浙江省龍港鎮、吉林省二道白河鎮兩個建制鎮,共計62個城市(鎮)。
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副主任喬潤令介紹,試點的選取兼顧公平和均衡原則,不論東部沿海,還是中西部都有典型。《方案》要求,到2017年各試點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果,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2018到2020年,逐步在全國範圍內推廣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
龍港鎮試水“大部門”制
從此次公佈的《方案》敲定的五大試點任務來看,分別是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以及綜合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方案》中所述探索建立新型管理模式一條,在前述《通知》中的表述為建立行政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設市模式,選擇鎮區人口10萬以上的建制鎮開展新型設市模式試點工作。
據記者了解,我國在1997年以後基本停止了設市,目前17000多個建制鎮中,人口超過10萬的多達56個,個別鎮的人口甚至超過了60萬。
杜志雄介紹,我國很多經濟強鎮受制于鎮的建制,已經難以滿足當地發展需求,“鎮改市”是必由之路。消息一經透露,各地方政府立即蠢蠢欲動。
不過,外界對於“鎮改市”也存在諸多疑慮。國資委[微網志]商業科技品質中心研究員羅天昊就表示,我國的城市設置,更多在於行政主導,在體制難以打破的情況下,貿然升級,很可能會增加財政供養人數。
而國家層面對於“鎮改市”試點也頗為謹慎,從《方案》公佈的情況來看,目前僅浙江省蒼南縣龍港鎮、吉林省安圖縣二道白河鎮兩地成為“鎮改市”國家試點。
不僅如此,在“鎮改市”的過程中,“大部門”制也將取代過去“四大班子”的行政管理模式。
根據龍港鎮試點方案,該鎮將按照層級減少、機構精簡、成本節約、職能相近部門合併和打破條條對口的部門設置原則,把縣派駐龍港部門與鎮內設機構及事業單位進行合併,建立若干個“大部門”,實行以塊為主的管理模式,條上進行業務指導。
杜志雄認為,這種創新方式的重點就在於,避免在擴充城市功能的過程中,出現“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的浪費現象,是一種比較實事求是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