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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延期收費 逾半網民稱是既得利益“提款機”

  • 發佈時間:2015-01-09 07:28:26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姚慧婷

  

  截至目前,我國機動車駕駛人數量突破3億人,其中汽車駕駛人2.44億人。據有關數據顯示,我國民用機動車保有量已達2.64億輛,其中汽車1.54億輛,汽車數量僅次於美國居世界第二位。全國10萬餘公里的高速公路中90%以上要收費,每公里0.5元左右,全國高速公路一年收費在4000億元以上,相當於每名車主一年至少要開支1639元。中青輿情監測室/製圖

  

  

抽樣分析2000條網民言論統計分佈圖。中青輿情監測室/製圖

  據山東省交通部門宣佈,2014年底到期的15條高速公路將繼續收費,主要理由是償還銀行貸款。此前,新疆等地也對到期公路採取了延期收費措施。

  據中青輿情監測室對收費公路延期與虧損等熱點問題監測顯示,逾50%的網民認為收費公路是既得利益集團的“提款機”;23.7%的網民認為延期收費是政府濫用權力,需要依法審核;超15%的網民表示高速公路應免費,統一納入到燃油稅中;11%的網民認為應加強對高速公路收支的審計。

  網友:高速公路每年虧損661億元,你信嗎?

  交通運輸部2014年12月23日發佈的消息説,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總收入為3652億元,總支出為4313億元。其中,還本付息支出3147億元,養護經費支出390億元,運營管理支出457億元,稅費支出214億元,其他費用支出104億元,總體虧損661億元。

  對此,網友們怎麼看?

  來自新浪微網志的網友“海水”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明文規定,收費年限最長為20年,交通運輸部竟然自己曬出賬本每年虧661億,所以繼續收費。先不説賬本真假,虧損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收費人員待遇高。法律就是法律,到期就必須停收。虧了該下崗就下崗,該裁員就裁員,難道虧了就敢違法收費,拿法律當兒戲?

  我們為何如此反感高速公路延期收費?“張口評論”在微網志上説,因為高速公路是“提款機”,賬面上卻做成虧損。高速公路是公共資源,本來應該公開透明,卻被某些人暗箱操作用來發財。

  還有一些網友説,本來就是花納稅人錢修的路,繳了這麼多年費也就忍了,為什麼還要延期?每年收的費用都到哪去了,進了誰的口袋?強烈要求對此展開巡視,有違法的一查到底,工作能力不夠的堅決撤換!

  媒體:公路收費還貸走出惡性迴圈要破除“統貸統還”模式

  高速公路延期收費等問題不僅在論壇、微網志、微信等新媒體平臺持續發酵,而且一大批官方媒體、法律專家也紛紛參與這場輿論大戰。

  《法制日報》發文問:高速公路延期收費理由站得住嗎?當前,地方交通部門及其下屬企業在高速路建設管理中處於壟斷地位,加上修路對GDP的貢獻,地方有開工修路的衝動,這也導致一些道路效益很差,地方就不得不打效益好的公路的“主意”,所以有了各種延期收費的藉口。

  要想公路收費還貸走出惡性迴圈,除了改進車輛通行費管理,實現收支透明之外,最為重要的一點,就是破除“統貸統還”的模式,在法律上進一步明確,到期前已經還款結束的公路,必須終止收費。《新京報》指出,倘若做不到這一點,公路收費還貸必然成為永遠無法填滿的無底洞。

  高速公路背後的腐敗成本實際上要全社會為之買單。新華網發表文章説,一邊是公眾對高速收費喊“貴”,另一邊卻是交通部門對高速運營喊“虧”,將馬上收費到期的高速公路“換個馬甲”後繼續收費。即使是不開車的人,這些附加在物流成本上的錢,也會體現在一斤米、一桶油的價格上,轉嫁到普通群眾身上。

  中國經濟網點明收費還貸無限迴圈的“陷阱”説,“統貸統還”與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有衝突:只要路網在不斷完善,地方就有修不完的路,也就意味著沒有停止收費的一天。

  “規範高速收費不能依賴輿論圍觀。”《人民公安報》發表建設性評論説,若要實現高速公路收費規範化的目標,關鍵在於強化責任追究,為相關人員架起制度的籠子,倒逼高速公路相關部門規範收費行為。唯有如此,才能補強輿論圍觀的短板,讓高速公路收費更加公開透明,不再淪為一本“糊塗賬”。

  專家:高速公路收費到期後應由政府承擔相關費用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錫鋅表示,如果批准的收費期限達到條例規定的最長期限,期滿後,不管是否還清貸款都不能再收了,應由政府承擔相關費用,這麼規定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地方建設衝動。

  對此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給出自己的意見説,首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中的還清貸款後停止收費是指某一條路,而不是全部已建的,更不包括計劃建的;其次,即便沒有還清貸款,到期了也必須停收,因為《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中不得超過限期的規定沒有任何例外情形。

  而來自交通運輸部方面的專家意見則有“一邊倒”的傾向。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交通財政與金融研究所所長胡方俊認為,15年年限是當年沒有考慮各地實際的一刀切的界定,沒有考慮到各省各地高速公路收費水準和收費還貸的不同情況,缺乏數據支撐和實踐檢驗,高速公路延期收費現象屢現,其根本原因在於《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關於收費年限的設置和高速公路還本付息的實際情況相脫節。

  交通運輸部管理幹部學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法學教授張柱庭表示,公路收費標準的制定不應該有統一標準,應該綜合考慮社會承受力、物價總體水準,以及運營成本怎麼節省等等多種因素來判斷。

  “收費公路存在的問題牽涉地方政府、公路部門及人員的經濟利益,牽涉、撤銷收費站後員工的就業安置,公路的後續維修和養護。需要整治的收費公路那麼多,此前又大多是糊塗賬,可能被斬斷的利益鏈條難免要殘喘掙扎一陣子。”國家行政學院張孝德教授説,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這場行動都將是一場持久戰、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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