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政策再發力 金融機構借款小微企業免印花稅
- 發佈時間:2014-11-01 07:1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為鼓勵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支援,進一步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財政部聯合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通知,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上述小型、微型企業的認定,按照《工業和資訊化部 國家統計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小微企業普遍缺乏被金融機構認可的合格抵押物,且信用狀況一般又不透明,因此很難直接從金融機構取得支援。”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資訊部部長徐洪才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指出。他建議,目前國家政策性金融體系對小微企業的政策性金融業務支援仍需進一步完善,監管機構應對商業性金融機構做出具體規定,要求在信貸資金中對小微企業貸款必須達到一定比例。
事實上,受制于直接融資困難、金融機構為規避風險謹慎貸款以及缺乏有效的擔保機制,融資難一直是制約中小微企業發展的瓶頸。據工信部總工程師朱宏任介紹,在金融領域,按照國務院確定的“兩個不低於”(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目標,我國小微企業信貸餘額達13,21萬億元,增長14.2%。
今年以來,國家針對小微企業融資難、負擔重等問題接連出臺相關財稅及金融扶持政策。從國家稅務總局最新發佈的統計數據看,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取得了較好效果,前三季度為小微企業減免稅371.09億元。
儘管扶持措施出臺不少,相當規模的小微企業因此獲益,但由於受到宏觀經濟增速放緩,小微企業的經營和盈利狀況改善有限。
“進一步加強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是金融支援實體經濟和穩定就業、鼓勵創業的重要內容,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就目前融資的情況來看,中小微企業融資不能僅僅依靠銀行貸款,資本市場應該給中小微企業創造更多融資機會,這其中既包括股權融資,也包括債權融資;既包括場內市場,也包括場外市場和私募市場,資本市場應成為真正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題的主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