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技管理方案將出臺:政府不再直接管理科技項目
- 發佈時間:2014-10-21 07:24:37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姚慧婷
新的中央財政科技計劃管理方案將出臺,科技部、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解讀——
政府不再直接管理科技項目
●改革針對所有實行公開競爭方式的中央財政科技計劃,佔到中央財政民口科研經費一半以上
●新設立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瞄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領域的重大、核心、關鍵技術問題
●負責科研項目具體管理的專業機構,將採取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並接受監督、審核和評估
由科技部、財政部共同起草的《關於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即將發佈實施。《方案》提出,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具體項目,而是通過公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宏觀統籌,依託專業機構來具體管理。
科技部、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就《方案》的內容、實施意義和進度安排等,進行了解讀。
科技計劃整合成5類,解決科技資源“碎片化”,更加聚焦國家目標
科技計劃是國家引領和指導科技創新的重要載體,體現了國家意志、政策取向、戰略佈局和發展重點,對全社會的科研活動具有風向標和指揮棒的作用。
科技部科研條件與財務司司長張曉原説,目前的科技計劃是改革開放以來,服務於不同發展階段的需求先後設立的,解了燃眉之急,取得了一大批成果。但不同計劃之間缺乏統籌設計、通盤考慮,科研經費多頭管理,“九龍治水”的局面,引發項目重復申報等問題。
他認為,科技計劃體系的諸多問題,突出表現在科技資源“碎片化”和取向聚焦國家戰略目標不夠兩方面。這也反映我國當前科技宏觀管理體制和政府部門的職能定位,與新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的要求不適應。
據介紹,《方案》將優化整合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佈局,建立科技資源配置的新機制,形成高效運轉的治理體系。新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體系,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和基地與人才專項。
不同科技計劃將有明確的分工,比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支援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探索,增強我國源頭創新能力;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則聚焦國家重大戰略産品和重大産業化目標,在設定時限內進行整合式協同攻關。
張曉原介紹,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設立,是《方案》的亮點和重大改革舉措。
當前,從“科學”到“技術”到“市場”的演進週期大為縮短,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等邊界日趨模糊,成果轉化更加迅捷。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正是為適應這一新形勢而部署的。根據《方案》,新設立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將整合國務院各相關部門現有的競爭性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瞄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各主要領域的重大、核心、關鍵技術問題,以重點專項的方式,從基礎前沿、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到應用示範進行全鏈條設計,一體化組織實施,使其中的基礎前沿研發活動具有更明確的需求導向和産業化方向。
財政部教科文司司長趙路認為,新的科技計劃體系,明確了各類計劃的邊界,解決了重復交叉、定位不清的問題,打破多頭管理、科研人員四處跑項目的局面。同時,新的科技計劃管理方案,有利於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通過整合,激活了存量,使有限的中央財政民口科研經費更加聚焦國家戰略目標,集中力量辦大事,著力突破制約發展“卡脖子”的重大科學技術問題。
張曉原説,體制機制障礙成為制約我國科技創新的重要因素,中央把優化整合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列為當前著力推進的改革任務,就是要以科技計劃改革為突破口,帶動科技其他方面的改革向縱深推進。
政府抓戰略、規劃、政策和監督,專業機構管理科研項目
按照《方案》的總體目標,本次改革要強化頂層設計,打破條塊分割,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以目標和績效為導向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體制。
為此,《方案》提出推進優化整合的五個原則,即轉變政府科技管理職能、聚焦國家重大戰略任務、促進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明晰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和堅持公開透明和社會監督。
在轉變政府科技管理職能中,《方案》明確要求,政府各部門不再直接管理具體項目,不再管理資金和項目的具體分配,重點抓戰略、抓規劃、抓政策、抓監督。科研項目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專業機構負責。
張曉原説,政府不直接管理項目,是我國科技管理方式上的重大轉變,也是對政府職能轉變的一項重大挑戰。
趙路説,政府不直接參與項目管理,將重點放在規劃、佈局、管理監督上,不僅有利於杜絕“跑部拿錢”的現象,還能倒逼政府轉變職能,為科技創新提供好的服務。他説,依託專業機構管理科技項目,是國際上主要國家的通行做法。專業機構的設置又有多種模式,有的獨立於政府部門之外,有的隸屬於政府部門,還有委託社會化的非營利機構管理。根據我國實際情況,當前,主要依託現有具備科研管理專長的單位進行改造,形成若干符合要求的專業機構。隨著科技體制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深化,將促進專業機構逐步市場化和社會化。
張曉原表示,按照《方案》,將制定統一的專業機構管理制度和標準,專業機構要接受監督、審核、評估。專業機構將採取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而不簡單的是某一個部門的下屬單位。
《方案》還要求建立公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除明確規定依託專業機構管理項目外,還提出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將負責審議科技發展戰略規劃、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佈局與設置、戰略諮詢與綜合評審委員會的設立、專業機構的遴選擇優等事項。此外,還將設立戰略諮詢和綜合評審委員會,統一對科技發展戰略規劃和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提供決策諮詢。
張曉原表示,聯席會議由科技部牽頭,財政部、發改委等相關部門參加,部門和人選都固定下來,將會經常溝通,審議科技規劃、調整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佈局,以保證決策的科學性。
今年啟動國家科技管理平臺建設,2017年完成體系整合優化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改革針對的是所有實行公開競爭方式的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它們佔到中央財政民口科研經費一半以上,但不包括穩定支援的項目。
張曉原説,由於本次改革涉及現有科技計劃體系的調整和相關政府部門科技管理職能的轉變,較為艱巨和複雜。將按照整體設計、試點先行、逐步推進的原則開展,通過撤、並、轉等方式,對現有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按五類進行優化整合,大幅減少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數量,整合形成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按照新的組織實施方式運作。
據介紹,2014年啟動公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建設,對部分具備條件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進行優化整合,在重點領域先行組織部分重點專項進行試點。2015年至2016年,基本建成公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基本完成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優化整合,實現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安排和預算配置的統籌協調。經過3年的改革過渡期,到2017年,全面按照優化整合的新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體系運作。屆時,現有各類科技計劃經費渠道將不再保留。
張曉原説,在3年過渡期內,對已經立項的研究項目將按照原有辦法管理,直至完成結項。在此改革期間設立的新項目,將遵照《方案》的新管理方式施行。
趙路表示,科技體制改革是一個全方位的過程,今年3月份,《國務院關於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是對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做出的改革部署,本次主要是針對科技計劃頂層設計和政府職能調整的改革。未來還將出臺推進國家重大科研設備開放共用等多方面的改革,從改革中要紅利,推動科技創新,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