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髮指導意見 體育産業成經濟轉型戰略重點
- 發佈時間:2014-10-21 07:17:00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姚慧婷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産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近日印發,部署積極擴大體育産品和服務供給,推動體育産業成為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促進群眾體育與競技體育全面發展,加快體育強國建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體育需求。《意見》提出,進一步拓寬體育産業投融資渠道,支援符合條件的體育産品、服務等企業上市,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中小企業私募債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
《意見》提出的發展目標是,到2025年,基本建立佈局合理、功能完善、門類齊全的體育産業體系,體育産品和服務更加豐富,市場機制不斷完善,消費需求愈加旺盛,對其他産業帶動作用明顯提升,體育産業總規模超過5萬億元,成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
重點建設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體育場館、公眾健身活動中心、戶外多功能球場、健身步道等場地設施。六是營造健身氛圍。
《意見》從七個方面提出政策措施。一是大力吸引社會投資。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體育産業領域,建設體育設施,開發體育産品,提供體育服務。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積極開發新産品,開拓新業務,增加適合中小微體育企業的信貸品種。支援擴大對外開放,鼓勵境外資本投資體育産業。推廣和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多種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體育産業發展。政府引導,設立由社會資本籌資的體育産業投資基金。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體育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社會組織給予項目補助、貸款貼息和獎勵。鼓勵保險公司圍繞健身休閒、競賽表演、場館服務、戶外運動等需求推出多樣化保險産品。二是完善健身消費政策。三是完善稅費價格政策。充分考慮體育産業特點,將體育服務、用品製造等內容及其支撐技術納入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對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體育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提供體育服務的社會組織,經認定取得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優惠資格的,依法享受相關優惠政策。體育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支出,符合稅法規定的可在稅前扣除。落實符合條件的體育企業創意和設計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落實企業從事文化體育業按3%的稅率計徵營業稅。鼓勵企業捐贈體育服裝、器材裝備,支援貧困和農村地區體育事業發展,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條件向體育事業的捐贈,按照相關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體育場館自用的房産和土地,可享受有關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體育場館等健身場所的水、電、氣、熱價格按不高於一般工業標準執行。四是完善規劃與土地政策。五是完善人才培養和就業政策。六是完善無形資産開發保護和創新驅動政策。加強體育品牌建設。促進科技成果産業化。七是優化市場環境。按市場原則確立體育賽事轉播收益分配機制。放寬轉播許可權制。加強安保服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