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億住宅維修資金淪為生財工具 利益鏈條龐大
- 發佈時間:2014-09-02 01:00:07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曹慧敏
據中國物業管理協會物業維修資金研究專業委員會的不完全統計,自1998年實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至今,我國收繳的維修資金在5000億元左右。近年來,隨著許多建築逐漸進入“中年維修期”和“老年危房期”,急需啟用維修資金。但這筆錢因申請手續繁瑣、過程艱難,被稱為“沉睡”的資金。
不過,記者近期追蹤這筆錢的流向發現,這筆鉅款並沒有真正“沉睡”,它們不僅通過“錢生錢”悄然增加,而且部分還淪為某些利益部門的“生財工具”。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業主在購房時需強制繳納的。根據規定,維修金是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如此龐大的一筆錢本應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可越來越多的業主發現,資金交由政府部門代管後,往往石沉大海,不知所蹤。
按國家相關規定,為確保安全,代管部門處理維修資金只有兩種方式:存銀行或買國債。但對這樣一大筆多年後才會啟用的資金,代管部門既不願去買國債,也不願去存利率較高的定期存款,而是普遍選擇了利息最低的“活期存款”。
“對銀行來説,當然歡迎活期存款。既可少付利息,又能隨時調動大筆資金。”熟悉銀行業務的內部人士稱“代管單位並不糊塗,因為維修資金是各大銀行爭搶的對象,可利用手中的選擇權從中漁利。有代管單位將多數錢存在小銀行,因為相對於其他商業銀行,小銀行的利息和吸儲返還比例比較高。”
這位業內人士直言“維修資金背後有著龐大的利益鏈條,開發商、銀行、證券公司、有關部門……誰都想分一杯羹,維修資金通過各種方式淪為某些利益集團的‘自動提款機’。”
———炒股。2009年,因挪用公款、受賄兩罪,北京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礦務局分中心原主任范子林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6年。據查,范子林夥同下屬先後挪用400萬元維修資金,借給證券公司炒股,盈利23萬元。庭審時,范子林辯稱“自己是在為單位創收”。
———挪用。2013年,南京江寧區百家湖花園小區業委會在辦理維修資金“活轉定”手續時發現,有233戶的維修資金被開發商挪用,無法在住建局資訊系統找到繳納記錄。最終,開發商承認收了166戶的維修資金但未上繳房管部門,並補繳233萬元維修資金。
———委託理財。2009年,浙江寧波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兩名官員被當地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玩忽職守罪起訴。據查,該管理中心與天一證券擅自挪用協議到期的兩億多元國債,繼續進行“國債回購”。2008年,天一證券宣告破産,2.06億元維修資金本金全部損失。
“我國的維修資金缺乏管理和運作,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十分嚴重。”佛山市政協委員李建麗説,長期以來,這些鉅額資金的管理、使用不透明,財政和審計部門缺乏監督,易成為一些部門和個人的尋租工具。
“行政過度干預阻礙了業主自主管理,政府部門應尊重業主自治,弱化行政干預,簡化程式,讓投資方式多樣化。”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智慧説。
陳小成也認為,人大應儘快針對維修資金制度進行立法,把維修資金的管理許可權交還其真正的主人———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