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演算法四審稿部分披露 央行重新坐穩國庫管家地位
- 發佈時間:2014-08-26 07:4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曹慧敏
與財政部多年博弈後,央行重新坐穩國庫“管家”地位。昨日,《預演算法》修正案草案四審稿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四審稿中恢復了現行《預演算法》關於人民銀行經理國庫的規定。曾多次參與預演算法修訂討論的中國財稅法學會副會長、武漢大學教授熊偉昨日也向北京商報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並稱此為“財政部的一個讓步,央行的一次阻擊”。
在現行的《預演算法》中規定:“中央國庫業務由中國人民銀行經理,地方國庫業務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辦理。”但在2012年6月公佈的《預演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中,卻刪除了這一內容,改為“國庫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今年4月21日審議的三審稿中也延續了這一“模糊”的態度。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院長蔣洪表示,在預演算法修訂過程中,人大方面想給財政部的權力戴“緊箍”,央行也希望能保留經理國庫的權利,但財政部想給自己“鬆綁”,從利益推算的角度來看,二審稿刪除央行經理國庫的職能肯定是財政部積極主張的結果。
熊偉表示,按照通常的做法,錢和賬應該分開管理,財政部管賬,相當於是“會計”,央行經理國庫就等於是管錢,承擔了“出納”的職能,比如財政部開一個單子要花一筆錢,“出納”央行有權審查這一單子是否符合規定,一旦央行這一職能取消,財政部的權力將進一步擴大。
據了解,在二審稿、三審稿修訂過程中,央行和財政部在國庫管理權上各自上書力爭,國務院法制辦不得不一直調停。期間,央行高層在公開場合多次強調人民銀行依法經理國庫的意義,而財政部方面卻幾乎沒有什麼輿論上的造勢。
“現行預演算法規定只明確中央國庫由央行經理,事實上,無論是央行還是學界,都希望各級國庫都交由央行經理。”熊偉表示。1995年頒布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經理國庫”。在這一説法中,所指的“國庫”顯然包括中央國庫和地方國庫。
“四審稿中,雖然沒有把地方國庫也交給央行,但恢復了央行經理中央國庫的制度,這算是各方協調和讓步的結果。”熊偉表示,從各方透露出的信號來看,四審稿在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上通過是“板上釘釘的事兒”,保留央行經理國庫職能,有利於實現政府內部的相互監督、審核和制約。
據了解,為與中央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做好銜接,四審稿又做出多處修改,包括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舉債只能用於公益性成本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