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反腐合作:切斷非法資産轉移公開外國賬戶
- 發佈時間:2014-11-05 07:27: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王斌
今年以來,中國在全球範圍內發起了追緝外逃貪官的“獵狐行動”,從美國、加拿大、泰國等40余個國家,抓獲境外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180名。與此同時,中國還在反腐領域積極尋求更多的國際夥伴:8月,中國與印尼、美國等APEC經濟體反腐敗機構共同倡導,推動了執法合作網路的成立,並將這一機構的秘書處設在中國。
縱觀世界,很多國家也紛紛在海外開闢反腐“第二戰場”。海外追逃已經成為各國政府共同面臨的一個嚴峻課題,不僅需要國內設立約束性機制,還需要國際社會的攜手合作,包括加強資訊交流和經驗共用。
美國:加入反腐合作網 反海外腐敗法
美國不僅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簽字國,其國內也在1977年頒布了《反海外腐敗法》,旨在限制美國公司利個人賄賂國外政府官員的行為,並不斷推進該法案的國際影響力,以杜絕和減少商業賄賂、建立全球性良性市場秩序。
中美兩國在2014年8月結束的APEC第三次高官會及相關會上著重討論了反腐敗議題,並且都表達了在這一問題上建立合作網路的意願。美國面臨的主要腐敗問題是美國公司在商業領域的海外賄賂行為,以及民間的商業賄賂。中國是美國主要的資本輸出國,基於資訊溝通、執法合作的需要,美國加入反腐合作網,有利於其在反腐敗領域獲得中國的幫助。
俄羅斯:官員海外財産禁令
針對腐敗行為導致的資産外流現象,俄羅斯近年來密集出臺一系列針對官員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資産的法律條令。
2013年5月,普京簽字通過了《禁止部分類別個人在俄聯邦境外銀行開設並擁有海外賬戶以存儲現金及貴重品、擁有或使用外國金融機構法》,要求本國官員和議員必須申報財産,禁止所有俄羅斯公務員及其家屬擁有境外資産,禁止本國官員和議員擁有境外不動産、海外存款和外國公司股票。
普京這一強硬的禁令,是從切斷貪官向海外轉移資産的路徑入手,整治非法轉移資産背後的海外腐敗問題。
英國:制定史上最嚴反賄賂法
英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制定反腐敗法律的國家,2011年,英國制定的《反賄賂法案》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嚴厲的反貪法案,該法案的突出特點是強化了打擊海外行賄的力度,加重了賄賂犯罪的刑事責任。
英國《反賄賂法案》主要針對行賄、受賄、賄賂外國公職人員的案件,並且適用於在英國境外觸犯反賄賂法的情況。
德國:跨國公司行賄案推動反腐改革
歐盟委員會今年2月發佈的反腐調查報告顯示,德國反腐水準優於歐盟國家平均水準。然而在1999年之前,德國法律“內外有別”,打擊國內行賄,卻並不禁止德國企業海外行賄。
2003年曝出西門子公司七年間行賄16億美元、2011年曝出德國富樂斯多公司行賄海外官員以促成潛艇銷售的醜聞後,各大跨國公司紛紛建立反腐機制。西門子公司、德意志銀行等德國頂尖企業聯名敦促德國批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以維護德國企業的海外形象,促進反腐國際合作。
除了跨國公司努力推動反腐機制建設,德國國內公共部門也設有一套網上查詢系統,供人隨時調閱聯邦機構任意一筆採購的詳情。加上一些基層的反腐制度建設,德國人在反腐問題上的嚴謹作風獲得了“政治潔癖”的好評。
印度:組建專門團隊 摸底海外非法賬戶
印度總理莫迪近日向國民承諾,政府將追回數十億美元以避稅為目的非法存于外國銀行的“黑錢”。莫迪説,從這個國家窮苦民眾中流出的每一分錢都應該被追回。
一直以來,追回“黑錢”始終困擾著印度政府。莫迪在競選中曾指責前任政府處理這一事務不力,承諾會在當選後百天內追回非法資金。新政府上臺後,莫迪專門組建團隊,展開非法海外賬戶持有人摸底和“黑錢”追回工作,並向印度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涉嫌在瑞士銀行賬戶中存放“黑錢”的627人名單。
瑞士:承諾公開外國賬戶資訊
2014年5月,在巴黎舉行的經濟與合作發展組織(OECD)年度財長會議上,包括瑞士在內的47個國家,簽署了關於實施銀行間自動交換資訊的全球新標準。根據這一協議,各國政府將可以分享所有金融資訊,包括納稅人的銀行餘額,以及用於計算資本收益稅的股息、利息收入和銷售收入。
經合組織稅務政策負責人盛安曼(Pascal Saint-Amans)表示,“顯然,為避稅而濫用銀行保密制度的時代顯然結束了。這意味著,各國政府可以真正評估那些在海外藏匿資産的人到底欠了多少稅款。”
“透明國際”等反貪國際組織行動
各國在加強國內立法、大力禁止腐敗案件發生的同時,也積極加入聯合國公約、配合“透明國際”等反貪國際組織的行動。在“透明國際”的倡議下,聯合國將每年的1月9日確立為國際反腐敗日,以紀念《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簽署和喚起國際社會對腐敗問題的重視與關注。
《公約》生效之後,各國在治理海外腐敗問題上的國際合作有了制度保障,而今年中國開展的“獵狐行動”,則是近年來力度最大、調動外國力量最多的國際性反腐敗行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