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過了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等多項改革事項
- 發佈時間:2015-11-06 11:03:20 來源:中國吉林網 責任編輯:李春暉
11月5日下午,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召開全體會議。會議審議通過有關改革事項,安排部署下一階段改革工作。省委書記、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巴音朝魯主持會議並講話,省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副組長蔣超良出席會議。
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關於改組組建省屬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意見》、《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省屬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實施意見》、《吉林省深化省管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吉林省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指導意見》、《吉林省國有林區改革總體方案》、《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關於多渠道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的指導意見》、《吉林省中試中心建設實施方案》、《吉林省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及有關問題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吉林新型智庫建設的實施意見》。
會議指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任務。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主動參與改革,積極推進改革,大力宣傳改革,正確評價改革,營造有利於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良好氛圍。要進一步明確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落實責任主體,細化工作措施,加強跟蹤調度,推動各項改革措施落地生根、開花結果。要堅持積極穩妥推進,把握好改革的次序、節奏和力度,確保改革紮實推進。要發揮國企改革領導小組作用,加強工作指導和統籌協調,確保改革取得實效。
會議指出,組織實施好國有林區改革和國有林場改革,直接關係到全省生態安全、糧食安全、林區和諧和邊疆穩定,要抓緊上報這兩個《方案》,經國家批准後儘快組織實施。
會議指出,多渠道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各地、各部門要加強領導,完善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有關部門要密切跟蹤國家相關領域立法情況,及時落實並完善我省地方法規,推動農民財産性收入合法、穩定、可持續增長。
會議指出,中試是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的關鍵環節。要有重點、有步驟地建設一批省級科技成果中試基地。吸引企業、金融機構、投資機構參與中試中心建設,鼓勵具備條件的大中型企業組建中試中心,支援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與企業建立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會議指出,要加強對非公立醫療機構價格行為的監管,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積極探索實行有利於控制費用、公開透明、方便操作的醫療服務收費方式,將符合條件的非公立醫療機構,按程式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範圍。
會議指出,要把新型智庫建設作為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列入重要日程,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整合研究力量,加大扶持力度。要堅持黨管智庫原則,積極探索符合政治制度特點、遵循決策諮詢規律的智庫發展之路。要完善智庫建設保障體系,加大投入力度,強化政策扶持,努力營造有利於智庫建設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