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購稅減半徵收實施首日 榕303台新車受益
- 發佈時間:2015-10-10 08:29:25 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8日,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實施首日,福州市減半徵收車輛303台,減免稅款134萬元。
9月29日,國務院決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10月8日,國慶節長假後上班首日,福州市國稅系統共計辦理車購稅徵收業務976台次,其中符合1.6升及以下車購稅減半徵收車輛303台,佔比31%。累計徵收稅款959萬元,其中1.6升及以下車型稅款134萬元,佔比14%,為納稅人減免稅款13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