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臺辦公設備購置預算標準
- 發佈時間:2014-10-14 08:48:45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王斌
天津市再次勒緊公務支出的“褲腰帶”,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購置辦公設備和傢具的數量與價格都需要按標準執行,規定購置臺式電腦價格上限標準為6000元/臺,使用年限標準均為5年,違反標準超標購置資産的,將依照有關條例進行處理。
日前,《天津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傢具購置費預算標準(試行)》印發實行。天津市財政局有關部門介紹,通用辦公設備傢具,是指滿足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辦公基本需要的設備傢具,包括通用辦公設備、辦公傢具等,像臺式電腦、筆記型電腦、影印機、錄影機等辦公設備,文件櫃、保密櫃、會議桌等辦公傢具都包含其中。不含特殊需要的專業類辦公設備傢具。
天津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傢具購置費預算標準包括實物量標準、價格標準以及使用年限標準三部分。實物量標準實行雙向控制:一是按工作人員級別和內設機構數設置標準。二是按單位編制內實有人數設置標準。價格標準是購置通用辦公設備傢具的價格上限。使用年限標準是通用辦公設備傢具的最低使用年限。具體來説,臺式電腦的價格上限標準為6000元/臺,筆記型電腦為10000元/臺,傳真機為2100元/臺,碎紙機為2000元/臺,使用年限標準均為5年;普通數位照相機為2500元/臺,錄影機為6000元/臺,使用年限標準均為8年;電話機200元/臺,電視機6000元/臺,要求長期使用。辦公傢具方面,文件櫃價格上限標準為1200元/件,更衣櫃為1200元/組,茶水櫃為1000元/件,書櫃為1500元/組。
新規還明確,此價格標準是購置通用辦公設備傢具的價格上限,原則上不能突破,還應當在功能滿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努力節約經費開支。標準施行前已經超標購置且可以繼續使用的資産,可繼續使用。待正常報廢後,按此進行正常更新購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