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撤除民企投資“隱形壁壘”
- 發佈時間:2014-09-22 06:32:03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王斌
江西省政府日前出臺《關於全面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意見》,從落實企業投資主體地位、嚴格規範政府投資管理、充分激發民間投資活力、規範發展仲介服務市場、推進投資管理流程改革等方面入手,構建市場公平開放、規範有序,企業自主決策、平等競爭,投資責任明晰、監督有效,仲介執業規範、品質提升,政府服務高效、調控有力的投資管理體制。
《意見》提出,江西將最大限度縮小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範圍,除省內跨地區、跨重點流域或需要省統籌平衡資源等建設條件,以及國家明確規定由省級核準的項目外,核準許可權一律下放到市縣。項目備案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全部由項目所在地縣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江西省將制定負面清單,修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辦法,以及外商投資、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等配套改革措施。
激發民間投資活力方面,江西將進一步放開社會投資領域,研究制訂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辦法,明確實施特許經營的行業領域和民間資本進入的條件和管理程式,在基礎設施、市政公用、社會事業、金融服務、保障性住房等重點領域,及時向民間資本推出投資項目。
投資管理流程改革方面,江西將簡化項目規劃、用地、環評、能評等報批手續,清理無法律法規依據、部門自行設定的項目審批前置條件,探索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項目並聯審批制度,推動建設全省統一網上審批系統,實現投資主體、監管部門動態、實時查詢審批進展情況。
加強改善投資宏觀調控方面,江西將探索工業用地實行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的供應制度,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産能過剩長效機制,防止低水準重復建設。同時,創新監管形式和監管手段,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鼓勵部門間聯合執法、綜合執法,形成行政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綜合監管體系。
記者了解到,2013年8月以來,江西省曾先後兩次大規模向社會資本推出示範項目,截至今年5月底,江西首批向社會資本開放的200個項目中,39個項目已簽約或達成投資協議,總投資155.6億元,可引入社會資本87.2億元。“雖然有些領域政策上已對社會資本開放,在實際運作中存在著‘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等障礙。”江西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關於全面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意見》的出臺,就是要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機制改革,撤除制約民企投資的“隱形壁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