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臺措施防範借農民合作社非法集資
- 發佈時間:2014-08-17 11:17:1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王斌
山東省近日出臺《關於引導規範農民合作社信用合作的通知》,自現在起到9月底對開展信用合作的農民合作社進行集中調查,治理防範超範圍吸儲放貸、假借合作社名義從事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
近年來,山東部分地區探索開展了農民合作社信用合作工作,對促進農民合作社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也出現了一些問題:有的未經批准擅自開展信用合作,有的超範圍吸儲放貸,有的假借合作社名義從事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存款、高利放貸等違法違規活動,潛在風險加大,個別地方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
山東省提出,農民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須堅持服務産業發展、“社員制”、不對外吸儲放貸、風險可掌控等原則,依法規範運作。不允許農民合作社以吸收資金為目的,不允許農民合作社對外公開設立銀行式的營業網點、大廳或營業櫃檯,不允許農民合作社發放信用合作資金給非成員使用。
在制度建設方面,山東省要求加強信用合作資金管理,實行信用合作資金單獨開戶,與合作社分設會計賬簿、獨立核算,對農民合作社參與信用合作人數、地域、資金規模從嚴管理,並且不得將資金集中用於合作社自身或投向少數社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