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稱中國大部地區供暖費與煤價未建聯動機制
- 發佈時間:2014-09-16 07:37:17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姚慧婷
隨著天氣轉涼,我國北方地區陸續開始收取2014年的住宅供暖費。
儘管近期煤價下調,但在呼和浩特等地,供暖費的單位價格還跟去年一樣。一些市民質疑,當年煤價上漲時,供暖部門以此為理由,上調了供暖費。如今,煤價降了,為什麼不能下調供暖費呢?
對此,供暖企業的回應是,煤價只佔供暖成本的一部分,煤價下降,只能部分降低供暖成本,雖然當前供暖成本與熱價嚴重倒挂的窘境能得到一定緩解,但倒挂問題並未完全解決。
供暖費與煤價聯動機制有名無實
“近幾年的煤炭價格持續下降,煤價已經從以前的每噸七八百元,降到今年的每噸二百多元,供暖費是不是也該適度下調?”呼和浩特市的市民趙威説。
記者調查發現,我國北方絕大多數地區收費水準與往年持平。如內蒙古呼和浩特實行的居民用戶供熱價格是每平方米每月3.68元,寧夏銀川居民用戶供熱價格為每平方米每月3.8元。各地價格大多是2008年由政府制定,沿用至今。
今年以來煤價持續下跌,內蒙古煤礦資訊網的資訊顯示,7月,煤炭市場行情仍維持供大於求局面,價格較去年同期下降兩成多。老百姓所期待的供暖費隨煤價下跌而調低是有政策依據的。
國家發改委早在2005年就發佈了《關於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按照《指導意見》,熱力出廠價格將與煤炭價格聯動,當煤炭到廠價格變化超過10%後,相應調整熱力出廠價格。但9年過去,全國大部分地方都沒有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供暖費與煤價聯動機制有名無實。
《指導意見》還指出,熱源生産企業要消化10%~30%的煤價上漲因素;當煤價下降時,按熱源生産企業消化上漲因素的同等比例核減熱價下調幅度。熱力出廠價格調整後,按照熱力管網輸送價格保持相對穩定的原則,相應調整熱力輸送企業對用戶的熱力銷售價格。
呼和浩特市現行的居民供暖價格為取暖期每月每平方米3.68元,該價格是在2008年舉行聽證會制定的,比此前取暖期每月每平方米的價格上漲0.73元,當時價格上調的主要理由就是煤炭價格上漲。
企業虧損,供暖沒有降價空間
煤炭價格下降了,供暖費該不該降?近日,記者就此問題採訪了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赤峰市等地的相關部門和供暖企業。
赤峰市發改委近日下發了“關於公開赤峰市中心城區供、用熱價格與供熱成本的通知”。根據通知中公開的內容,赤峰市中心城區供暖企業用煤價格水準仍然高於2009年一次熱價調整時水準,企業供暖業務處於虧損狀態,供暖價格沒有降價空間。
呼和浩特市城發供熱有限責任公司橋靠分公司今年供熱面積達到150萬平方米。該公司工作人員介紹,近幾年,煤炭價格下降的確降低了公司的部分成本。2008年,供暖價格從2.95元調整到3.68元,當時煤炭價格是每噸513元,2013年煤炭價格每噸已經降至321元;不過,電費從每度電0.51元漲到每度電0.63元;自來水也從每噸3.55元漲到了每噸4.51元。2008年調整供暖價格的時候,該公司通過測算,每平方米價格要達到5元才能有所盈利。加上還要接收改造小鍋爐,所以目前供暖費還不具備降價的條件。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下發《關於做好供暖價格監管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內蒙古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高度重視供熱價格監管,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和供熱企業的合法利益,保障冬季正常有序供熱採暖。
該《通知》指出,對由於煤價下降,供暖企業有降價空間的,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按國家相關法定程式立即降低供熱價格;對煤價下降供熱企業仍處於虧損狀態,或者沒有降價空間的,要在今年供暖期之前通過媒體、官方網站向社會公開成本調查監審報告。價格主管部門組織開展供熱成本調查監審,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剔除供熱企業不合理開支,做到公平公正。供熱企業也應當積極主動向社會公開供熱成本。
8月28日,根據《通知》要求,呼和浩特市發改委組織呼和浩特市供暖企業召開了座談會,就煤價下降供暖費是否下調的相關事宜進行了討論。
呼市公用事業管理局管理二科副科長湯海峰説,通過座談會上的資訊反饋,呼和浩特市發改委初步認為沒有調價的空間。
他説,呼和浩特市成本調查隊去年用半年時間對供熱企業成本監審的結果顯示,目前呼和浩特市平均供熱成本是4.36元/平方米,其中,民用價格是3.68元/平方米,商用5.03元/平方米,根據城市中民用和商用兩個熱費的比例平均費用是3.99元/平方米。目前供熱企業購買的煤炭價格是250元/噸,與去年相比下滑了70元,經核算,供熱成本與之前相比下降了0.35元,因此,下降後的供熱成本為4.01元/平方米,基本與平均供熱費用3.99元/平方米持平。所以,座談會上供熱企業認為現在的煤炭價格下降仍然不足以補充供熱成本。
煤熱價格聯動操作有難度
一邊是居民抱怨取暖價格隨煤炭價格上漲卻不隨之下降,另一邊是供熱企業稱剛剛保本甚至是虧損經營。
其實更值得追問的是,煤熱價格聯動機制出臺9年,但在實施過程中,似乎成了一紙空文。有學者認為,原因在於煤熱聯動方案不細化,方案可操作性不強,“成本熱價”無法聯動。其次,熱價升降問題更牽扯到民生的問題,尤其是熱價成本提高時,政府部門往往為了穩定物價,通過政府補貼調控熱價。
有供熱企業提出,當前熱計量沒有真正有效開展起來,由於供熱沒有真正按照計量收費,所以煤熱聯動變成了抽象化。
據了解,2000年,國家發文提出將供熱分戶計量作為發展方向,至今10餘年,安裝供熱計量裝置面積約有9.5億平方米,但實現供熱計量收費面積僅有5.36億平方米,大量供熱計量裝置安裝後閒置。
有專家指出,煤熱聯動的前提是供熱成本測算的準確性、可靠性、合理性,要以量定價,如果總是按供熱面積定價不可能實施聯動。另外,現在每公斤煤能夠轉化多少熱沒有固定的標準,煤熱聯動操作起來就很難。
“成本倒逼定價”是供熱價格監管的軟肋。新疆農業大學在《銀川市熱價研究項目》最終報告中提出,目前監管和被監管方資訊不對稱,監管方很難掌握供熱企業的真實成本,這也造成了供暖企業動不動就喊虧的現象。另外,煤熱價格聯動具體操作起來的話,由於熱價的一半因素不由煤價決定,煤炭價格下降多少,熱價應該下降多少測算是個難題;而企業供熱成本增加,沒有上限也不行。
有專家認為,政府應該建立更加靈活的調價機制,同時加大對供熱、水、電等公益事業的補貼力度,政府在制定水、電、暖等價格時應該建立更加靈活的調價機制,及時跟蹤市場價格情況,減少調價遲緩的問題,充分發揮宏觀調控的作用,充分保障群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