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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受訪企事業人員認為存在“按領導要求審批”

  • 發佈時間:2014-08-27 17:24:22  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黃麗娜  責任編輯:姚慧婷

  廣州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26日召開,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於廣州市依法行政的工作的報告》。但在這個問題上,人大不僅僅只聽政府“怎麼説”——此前,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委託廣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開展“廣州市依法行政狀況公眾評價”調查,共收回1616份問卷,看看市民對廣州市依法行政的評價吧——

  市人大委託開展依法行政調查,結果顯示:62%受訪企事業人員認為

  七成受訪者認為

  依法行政有進步

  首先,逾七成受訪市民、企事業人員認為政府依法行政有進步,包括政府資訊公開、行政決策、行政執法與監管、行政許可與審批等。

  企事業人員對行政許可與審批的滿意度大幅上升。其中“工商管理審批”滿意度達78%,而“城管方面的審批”則為54%。

  對政府資訊公開現狀,受訪市民的滿意度為46%,與2009年相比變化不明顯。

  對政府決策前聽取公眾意見,受訪市民滿意度為36%,較2009年上升了4%;受訪企事業人員滿意度上升了8%,為46%。

  行政監管與監督

  仍是主要大問題

  調查顯示,目前廣州依法行政的主要問題集中在行政執法與監管、行政監督與問責兩大方面。

  對當前與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19項執法評價指標中,有10項的不滿意度超過滿意度,其中8項不滿意度超過30%,“對違規排放污水的執法”和“查處佔道經營、擺賣”的更高達40%以上。此外,“查處虛假廣告、宣傳”、“查處問題食品”、“查處有污染的傢具、裝修材料”、“對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亂收費的執法”等6項滿意度也不高。其中,“查處佔道經營、擺賣”的不滿度大幅上升17%,升幅最大。

  與“接受媒體監督”的滿意度相比,“接受群眾監督”的不滿度接近兩成,也就是五個市民中就有一人不滿。

  對官員違規違法的問責和追究,受訪市民的滿意度也僅為33%,是除行政執法方面以外滿意度最低的指標,不滿度達20%。67%的受訪市民認為,政府執法與監管過程中存在“缺乏對官員違法、違規的責任追究”問題,被追責的往往是“臨時工或編外人員”。

  行政領域潛規則

  市民反映還不少

  58%的受訪市民明確表示“沒人舉報就不管”的潛規則“比較多”,大多數人不舉報的主要原因則是“舉報也沒用”。

  高達95%的受訪專業人士認為存在“出事了才管”的潛規則,其中55%的人認為“比較多”;86%的人認為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潛規則。逾九成受訪者還認為存在“按領導要求執法”和“紅頭文件大於法律規定”這些潛規則。

  與政府部門常打交道的受訪企事業人員,認為存在“按領導要求審批”的人多達62%;認為存在“特事特批”和“紅頭文件大於法律規定”的則分別有46%和34%。確實存在“有熟人好辦事”的現象,不至於“跑斷腿”,“打聲招呼”就能辦好。

  潛規則到底存在於哪些領域?65%-85%的受訪專業人士認為,環保、醫療、城管、教育、公安、交通、工商管理等行政執法與監管的領域中存在著潛規則。其中土地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和品質監管屬於潛規則存在“比較多”的領域。

  而受訪企事業人員認為,潛規則較多存在於工商管理,佔25%;建設規劃和土地管理領域,均為22%。

  《關於廣州市依法行政的工作的報告》認為,目前存在四方面不足,包括一些行政執法機關還存在“重立法,輕執法”、“重實體,輕程式”、“重審批,輕監管”的觀念,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和運動性執法等現象時有發生,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還比較突出,行政決策的責任追究也未完全落實,存在“軟監督”、“虛監督”和“漏監督”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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