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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設公租房 補磚頭不如補人頭

  • 發佈時間:2015-08-07 04:29:00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李心萍  責任編輯:張少雷

  不久前,筆者在北京某小區租下了一套房子,簽約時對方百般叮囑:若有人來盤問,就説是他的親戚,暫時借住。原來,這是一套公租房,“房主”每月交付租金1700元,又轉手以5500元的價格租給了我。

  根據北京市的公租房管理細則,公租房禁止轉租,而且有非常明確的處罰條款——五年內不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那麼,為何仍有人心存僥倖,將産權屬於“公家”的房子轉租牟取私利呢?

  監管有難度。自公租房推出以來,主管部門各類暗訪行動不斷,北京市甚至為公租房小區配備了房管員,實行入戶檢查。但不得不承認,對公租房的監管確有一定難度——按照規定,每名房管員需要管理約上百套公租房,不可能做到高頻次入戶檢查。即便實現了常態化、高頻次的入戶檢查,以親戚、朋友借住等作為理由也可輕鬆規避處罰。

  市場有需求。只要大城市中低端住房依舊供不應求,公租房申請人就可通過將政府給予的住房福利——公租房出租,獲得更高效用的貨幣福利。由於公租房轉租導致住房租賃市場總供給增加,一定程度上平抑了大城市居高不下的租房價格,承租人在某種意義上也間接享受了政府提供的住房福利。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人願意充當“臨時親戚”,接受轉租的公租房的原因。

  政府建設公租房,是通過“補磚頭”的形式,對社會財富進行二次分配,讓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公租房轉租則扭曲了政府對資源的合理配置,侵害了中低收入者的利益,也讓一部分人在“灰色地帶”倚房食利。對此,還應積極想辦法治理。

  實踐證明,消除公租房轉租現象,靠監管去堵,效果並不理想。筆者認為,政府除了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即“補磚頭”,還應嘗試其他的住房福利供給方式,如為低收入家庭發放住房補貼,即“補人頭”。

  當住房市場供給嚴重不足時,“補磚頭”的做法效率更高,能推動房企多蓋價格實惠的保障性住房。然而,2013年起我國城鎮戶均住房擁有量已經超過1套,隨著房源慢慢增多,“補人頭”的優勢將逐漸體現——居民持幣自由選擇最滿意的房子。

  其實,不光是住房保障,對生活保障等各類公共福利來説,貨幣性福利是最佳的承載方式。根據經濟學原理,當市場資訊透明公開,貨幣性福利是資源配置的最有效手段。“補磚頭”等計劃性補貼除了前期投入,還需要建立相配套的制度,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來實現資源的合理使用。而貨幣補貼則可利用市場配置資源的力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以及保證公平。

  此外,貨幣性福利還能提供更多的自由度。例如,公租房針對租戶的情況固定了房屋的大小,而貨幣補貼則可讓受到補貼的人根據自己實際情況作出最優選擇。這些都是計劃性的補貼方式不可能做到的。從懲罰措施來看,剔除不合標準的租戶或違規轉租者面臨扯皮、滯留等問題,間接提高落實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時間、人力成本,而貨幣福利的終止則簡單、有效許多。

  當然,這種住房福利供給方式的轉變,從全國看,需要一個雙軌並行的過渡期,但在一時一地,只能二者選其一——如果一個城市既“補磚頭”又“補人頭”,那麼結果將是一部分人手握有補貼的低價房源,另一部分人手持含補貼的租房款,其餘的人則將承受資源扭曲配置導致的“啥好處也撈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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