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把“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簡單化
- 發佈時間:2014-09-25 07:4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近一個時期,各地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的步子明顯大了起來。浙江溫州日前“曬出”該地首份購買服務指導目錄,擬把原本直接向社會公眾提供的171項服務事項,全部交由社會力量承擔;廣東深圳正在著手編制政府轉移職能目錄、政府職能部門購買服務目錄、符合政府轉移職能承接資質社會組織目錄等“三個目錄”。
推行政府“買服務”是世界各國公共管理改革大趨勢,有利於轉變政府職能,提高公共服務效率與品質,激發經濟社會活力。但同時也要認識到,不能將“買服務”簡單化,尤其不能簡單地認為只是花些錢“一買了之”。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是一項較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一整套配套改革舉措的跟進,需要對“買什麼”、“怎麼買”、“買後如何監管”等問題進行深入探討和部署。
買什麼,是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從目前情況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範圍並不是很清晰,隨意性較大,其目錄的確定大多數是由主管部門單方面敲定,缺乏制度化的約束和社會公眾的參與。有關指導意見雖提出了基本公共服務和非基本公共服務的分類原則,但對基本公共服務包括什麼,缺少明確界定。如果買錯了“服務”,一個後果就是讓有限的財政資金打了“水漂”,擾亂了正常市場供給秩序。
向誰買,也存在問題。我國社會力量整體比較薄弱,數量少、規模小,資金有限,發展程度也不均衡,部分社會力量對政府已經拋出的“橄欖枝”心有餘而力不足,存在“接棒難”。特別是由於購買費用補償方式、撥付方式的隨意性較大,讓一些社會組織面臨較大資金壓力。
如何買,更是個不容忽視的大課題。目前“買服務”主要有公開招標、邀請性招標、單一來源採購、協議供貨、競爭性談判和詢價採購等方式。還有的地方政府乾脆直接向那些依附於自身的行業協會定向購買,甚至出資建立行業協會,將部分職能轉移,變成了“兒子賣、老子買”。市場才是配置資源的最有效方式,如何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形成公共服務領域開放競爭的新格局,優化購買方式,考驗著各級政府的勇氣和智慧。
同時還要認識到,“買服務”不僅要買好,還要管好。當前,政府購買服務的監督機制還不健全,資訊公開程度較低,價格評估、機構選擇等的主觀隨意性權重過大,後期監管執行力量薄弱,對公共服務品質的監管還有待加強。
這些問題解決不好,“買服務”的效果就會打折扣,甚至會滋生嚴重腐敗。在政府採購上,我們是有經驗教訓的。近幾年,各地政府採購陸續曝光“天價隨身碟”、“天價記憶體條”等事件,“價高質次”問題突出,“圍標”、“串標”現象時有發生,這與採購制度不完善密切相關。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要汲取其教訓,在完善體制機制上下功夫,在提高購買效率和品質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