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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應加速推動RCEP談判

  • 發佈時間:2014-08-29 01:32:22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商務部研究院 袁波 王蕊  責任編輯:王斌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egionalComprehensiveEconomicPartnership,簡稱RCEP)是由東盟于2011年提出並主導推動的區域貿易協定安排,談判成員包括東盟10國和與其簽訂了自由貿易協定的中國、日本、南韓、澳大利亞、紐西蘭、印度。RCEP是東亞地區參與成員最多、規模最大的貿易協定談判,是對既有成熟自貿區的整合,其談判目標是在東盟成員國與東盟自貿夥伴之間達成一個現代、全面、高品質、互惠的區域自由貿易協定。RCEP談判領域廣泛,既包括傳統的貨物、服務與投資的市場準入問題,又涵蓋眾多新興領域的規則議題,涉及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機制、經濟技術合作、智慧財産權、競爭政策等方面。

  建成RCEP有利於增進亞太福祉

  8月27日,第二次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部長會議在緬甸內比都舉行,再次引發了各界對於RCEP談判進程的高度關注。

  2012年8月,16國經貿部長通過了《RCEP談判的指導原則與目標》,確定了RCEP談判的目標、範圍和領域。2012年11月,東盟與自貿區夥伴國領導人共同發表《啟動RCEP談判的聯合聲明》,提出了在2015年年底達成協定的目標,談判自此正式啟動。此後,16方成立了貿易談判委員會和相關工作組,于2013年5月~2014年6月分別在汶萊、澳大利亞、馬來西亞、中國和新加坡舉行了五輪談判。在前三輪談判中,市場準入自由化模式和各領域案文談判進入了實質性階段,各方在關稅減讓模式、原産地規則、海關程式與貿易便利化和建立規則領域機制等方面達成初步共識;第四輪談判在貨物、服務、投資及協議框架等廣泛問題上取得了積極進展;第五輪談判重點是貨物、服務、投資、經濟技術合作、智慧財産權、競爭和法律規則及機制,還討論了RCEP談判的領域範圍和推進方式,就協議框架交換了意見。2014年12月,第六輪談判將在印度新德里舉行。

  提升區域貿易投資自由化水準

  作為東亞地區參與成員最多、規模最大的貿易協定談判,RCEP涵蓋亞太16國,擁有近一半的世界人口(34.35億人口,2013年),2013年生産總值達到21萬億美元,出口超過5萬億美元,佔當年全球經濟和世界出口總量的比重均接近30%。RCEP建成後,將成為亞太地區唯一能與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相當的區域自由貿易協定安排,並且其經濟效應遠高於TPP。根據專家測算,如果RCEP建成,僅是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的消除將會使亞太地區生産總值(GDP)增長2.1%,使世界GDP增長1.4%;而如果TPP建成,將會使亞太經濟體和世界GDP分別增長1.2%和0.6%。

  RCEP將在現有參與國之間自由化水準基礎上,漸進式實現貨物貿易更高水準的自由化。服務貿易領域的開放也將超出參與國對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以及東盟+1自貿協定的承諾。投資談判將涵蓋促進、保護、便利化和自由化四大支柱,以打造更加自由、便利和具有競爭力的投資環境。可以預見,RCEP建成後,將提升東亞區域貿易投資自由化水準,改善區域貿易投資環境,從而促進區域貿易投資的發展。

  除了貿易投資等市場準入條款,RCEP還涉及原産地、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SPS)、技術性貿易措施(TBT)、智慧財産權、競爭政策、經濟技術合作等許多規則層面的談判。RCEP談判成員以亞洲發展中國家為主,各國通過談判協商,制定一個統一的區域規則,不僅有利於緩解區域內各個自貿協定相互重疊造成的“面碗效應”,還有利於在更多領域形成符合亞洲發展利益的規則體系,增強在新一輪國際規則博弈中的話語權。

  加速亞太自貿區建設進程

  建設亞太自貿區、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一直是區域各國共同追求的遠景目標。2014年5月,在亞太經合組織(APEC)貿易部長會議上,各國提出同意啟動亞太自貿區進程,制定《APEC推動實現亞太自貿區路線圖》。RCEP是一個開放包容的區域貿易協定,目前涵蓋亞太16國,談判基於東盟已經達成的5個自貿協定,並在此基礎上進行整合,以後還可能擴展到區域其他國家和地區,其建成後將與TPP一起成為倡議中的亞太自貿區的基石,推動亞太自貿區的最終建成。

  近年來,隨著我國的和平崛起和亞洲新興經濟體在全球經濟中地位的不斷上升,亞太區域逐漸成為大國博弈的熱點地區。不僅美國加快實施“亞太再平衡”戰略,歐盟、俄羅斯等也加緊在亞太謀篇佈局,區域政治安全環境日趨複雜,領土領海主權爭端不斷,一些國家甚至出現了動蕩與危機。RCEP參與國均為亞太區域核心國家,以RCEP自貿區建設作為紐帶,推進區域一體化,進一步加強和放大互利合作的經濟效應,使各國經貿關係更加緊密,促進區域經濟更快增長,有利於增強亞太地區的凝聚力,對於這一區域的和平與穩定將起到重要作用。

  RCEP參與成員達16個,發展水準差距很大,利益需求各不相同,在貿易自由化水準、敏感産品處理、原産地規則、服務貿易開放模式與開放領域、投資、智慧財産權等規則方面都存在一定分歧,如果一味堅持己見,互不相讓,將很難達成協定。要加速推動談判,順利實現2015年達成協定的目標,需要各方主動作出妥協與讓步,尋求自由化水準與規則標準的適中與平衡,最終達成一個全面、高品質、互惠共贏的自貿協定。

  中國應在談判中發揮重要作用

  參與並推動各方達成RCEP協議,有利於我國加快構建以周邊為基礎、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貿區網路,創造更大的政治經濟效益,符合我國的戰略利益選擇。作為RCEP談判成員中的最大經濟體,我國有能力也有責任在RCEP談判中發揮重要作用,積極主動加快推動談判進程。

  建成RCEP符合我國戰略利益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以周邊為基礎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路”。RCEP談判成員均為我國周邊重要經貿夥伴,推動RCEP協議的達成,正是我國加快實施自貿區戰略、構建以周邊為基礎、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貿區網路的關鍵環節。

  RCEP是我國目前參與談判的最大規模的自貿區,談判成員包括東盟及日、韓、印度和澳、新,不僅經濟體量大,是我國重要的經貿夥伴,同時也是東亞生産網路和全球價值鏈合作的重要夥伴。2013年,我國與15個RCEP成員的進出口額超過1.2萬億美元,佔當年我國外貿總額的30%。RCEP的順利建成,對於我國爭取新一輪國際經貿規則重構的主動權、保證國內經濟發展的自主權、提升在全球産業價值鏈中的地位、為對外經貿合作創造更為寬鬆的外部環境、為我國和平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的周邊環境、維護和延長戰略發展機遇期,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應主動推動談判進程

  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10多年來的快速成長,我國的經濟總量、企業競爭力、經濟管理水準都顯著提升,參與全球競爭的能力明顯增強,對外部市場拓展的需求也更加緊迫。在16個RCEP成員中,我國經濟體量最大,與東盟最早簽訂自貿協定,我國有能力也有責任在談判中發揮重要作用。

  針對談判中的分歧與難點問題,我國應與各成員國加強溝通,以更加靈活和彈性的原則,求同存異,用創造性的思維方式,共同尋求智慧的解決方案。更重要的是,我國需要凝聚國內共識,以更加開放的立場、更加自信的心態參與和推動RCEP談判。我國應綜合考量總體利益與局部利益的得失,敢於將RCEP談判作為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的試驗田,以此為契機主動推動新一輪高水準對外開放,在貨物、服務、投資等領域適當提高國內自由化水準,在規則標準領域加快與國際接軌,這樣才能在談判中真正發揮積極主動作用,以實際行動推動談判的加速進行。

  今年4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海南博鰲論壇上提出,中方願與各方一道,積極推動談判進程,並希望RCEP在2015年能夠達成協定。此次RCEP第二次經貿部長會議在緬甸舉行,我國期待談判各國齊心協力,加強溝通合作,共同推動後續的談判儘快取得突破,順利實現2015年達成協定的目標,為共建亞太自貿區的宏偉藍圖打下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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