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檀:中民投起航 不妨看看日韓同行
- 發佈時間:2014-08-25 07:3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中民投是第一家挂著中字號、公開産融結合成立金融控股公司、註冊資金達500億的民營企業。
日本、南韓財閥互相持股,掌握實體與金融命脈,對本國經濟發展功不可沒,但最終形成龐大的獲利群體。日本、南韓財閥在發展之初具有幾個典型特徵:
首先,從實體起步,而不是直接進入金融領域。日本從明治維新以來,政府大力扶持本國大型企業與歐美等國競爭。政府大力扶持本國企業,投資62萬日元的長崎造船廠,連同4.4萬日元的庫存,以9.1萬日元賣給了三菱;投資59萬日元的兵庫造船廠,以1折的價格賣給了川崎;投資18.9萬日元的品川玻璃廠,以25年分期支付8萬日元的方式賣給了西村。三菱、三井等企業,直到現在還有旺盛的生命力。從實體起步的財閥進入金融業,從銀行到信託、保險、證券等,互相持股掌握重新産業鏈的上下游是這些財閥的典型特徵。
南韓財閥是由南韓家族企業發展而來,三星集團、現代集團、LG集團、SK集團等是世界知名大型跨國公司,掌握幾乎所有重要的實體企業。
上世紀60年代南韓財閥發展紡織業;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發展重工業、軍工和化學工業;90年代初財閥發展電子和高科技産業。根據南韓央行數據,2010年,三星集團銷售額佔南韓GDP22.1%,2012年南韓實際GDP為1103.4673萬億韓元,其中三星電子和現代汽車銷售額總和佔到南韓實際GDP的26%。
可見,財閥是日本明治維新與南韓樸正熙變革的産物,通過集中政府與民間的力量,建成大型企業在內起經濟支柱作用,在外參與國際競爭。這些企業對所在國的經濟發展,從經濟落後的國家上升為中等收入國家,功不可沒。
其次,到一定階段後,寡頭經濟對發展的阻礙大於成就,必然經歷刮骨療毒式的根本革新。
二戰之後日本的財閥模式與大地主模式,受到佔領國美國的打擊,美國決心打垮支撐日本軍國主義的經濟體系。但為了經濟二次飛升,1955年日本加入關貿總協定,參與國際競爭的日本産生了的財團經濟模式,産融結合控制日本經濟命脈,以集團軍的方式參與國際競爭,財閥時代的家族制度被職業經理人、股權架構取代,豐田等集團的出現就是典型,到目前為止,豐田仍是日本最具國際色彩與國際競爭力的企業。
為了破除美國“金融公司持有一家公司股權不得超過10%”的反壟斷限制,日本財團開始互相持股以確定不違反規則,為了出口,日本財團從實體、製造到金融、貿易全部貫通。這一模式到達上世紀80年代又陷入瓶頸,經歷了泡沫破裂,直到現在日本仍未能取得經濟模式的突破,大企業創新能力不足,小企業在路徑、融資等方面仰賴大企業的投資。
南韓同樣如此,1997年金融危機後,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國際機構指導下,南韓逐步削弱財閥淩駕於法律之上的權力,成立了數千個民間經濟自律組織。在金融危機之中當選總統的金大中,是公平法律的倡導者,開始改革南韓經濟、打擊大財閥,主要措施包括:要求財閥集中發展核心業務領域,剝離無關領域;下放財閥管理權,鼓勵聘用專業管理人士;加強財務管理以限制財閥掩蓋子公司虧損的能力;通過反壟斷法和遺産繼承稅限制家族對財閥的控制和管理權。目前南韓的變革仍然沒有結束,但從南韓經濟在國際上競爭力的提升,可以看出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上述日、韓兩國産融結合財團為本國實體經濟發展作出了傑出貢獻,而不是一味依靠資本市場的溢價大發橫財;雖然財團具有特殊地位,但越來越完善的法律保障了底線公平的競爭環境,使中小企業不至於走投無路。
中民投作為民間産融集團的旗幟,對實體經濟是有利還是有害,對金融秩序産生何種影響,是否在規則許可的範圍內聚財,將受到密切關注。如果能起到當初日本、南韓財團的作用,是上上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