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不能指望“一混就靈”
- 發佈時間:2014-08-25 06:34:54 來源:成都日報 責任編輯:王斌
廣東省日前出臺《關於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至此,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甘肅、山東、江蘇、雲南、湖南、貴州、四川、湖北、江西、山西、青海、廣東16個省份出臺國資國企改革方案,發展混合所有製成為所有改革方案的“標配”。
此外,安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出臺的《2014年深化全省國資國企改革的安排意見》,陜西省政府常務會議也審議並原則通過的《關於推進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的意見》,也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作出安排。
在已出臺改革方案的16個省份中,有一半的省份明確了發展混合所有制的時間表和目標。如重慶提出通過促進股權多元化,推動國有資本與其他社會各類資本融合發展,改制上市,改組或組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運營公司以及加大重大項目投資開放力度五種方式,在3-5年內將三分之二的國企發展成混合所有制。
廣東提出到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業戶數比重超過70%,江西提出5年左右使70%左右的國企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甘肅提出到2020年混合所有制比重達到60%左右。上海則提出,除了國家政策明確必須保持國有獨資的,其餘企業在3-5年內實現股權多元化。
對於混合所有制企業的監管,重慶率先明確,國有股權比例低於50%的企業不再簡單套用國有及國有資本控股企業的監管制度。此後,江蘇、北京等地也在改革方案中作出類似安排。
在國有資本證券化率方面,超過一半的省份提出了數量目標:重慶計劃用3-5年左右推進20家重點國企整體上市,80%以上的競爭類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實現證券化;湖北提出到2020年力爭將全省國有資本證券化率提高到50%;湖南提出到2020年競爭類省屬國有企業資産證券化率達到80%左右;廣東則提出到2020年省屬企業資産證券化率由現在的20%上升到60%。
回看:“混改”帶來哪些改變?
上海于2013年底在全國率先出臺“國資20條”,打響地方國資國企改革第一槍。上海混合所有制改革改出了哪些“真經”?給國有企業帶來了哪些改變?
變化一:
市場是最好的定價員
在上海一系列國資“大騰挪”中,資本市場扮演了重要角色。
2013年4月,上海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總公司向弘毅投資轉讓上市公司城投控股10%股份,轉讓價格為公告前30天平均股價加上一定溢價。
弘毅投資總裁趙令歡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民間資本,關鍵是要找到公允的市場價格,公開透明的資本市場無疑最有説服力。“事實證明,沒有市場化運作,尋租等道德風險就難以避免,單靠審計監督解決不了問題。”
變化二:
去行政化不再是口號
國有企業一個飽受詬病的問題是行政化、官僚化,“唯上,看領導臉色而不是按市場規律辦事”。
上海東浩蘭生集團旗下的上海五金礦産發展有限公司開始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合夥人”試驗,集團出資51%,62名業務和經營骨幹通過成立有限合夥企業出資持股49%。
“從員工變成股東,大家責任心不一樣了。”五礦公司董事長鈕為民説,“過去決策一把手拍板,下面人不操心,現在可不幹了,因為決策錯誤損失的是自己的錢。比如財務報銷,過去只要不違反財務制度一般就報了,現在要求管理層差旅費賬目公開,接受監督。”
變化三:
激勵機制到位杜絕“挖社會主義墻角”
在一位資深國企掌門人看來,此前國企的“59歲現象”、內部人控制等問題,一個重要原因是企業員工特別是管理層與企業沒有實現利益綁定。“有些員工待遇低就拿回扣,拿人家一百元,損失企業一萬元,國企就這樣搞壞了。”
已經出售給平安集團的上海家化在激勵機制方面走在前面,較早推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覆蓋中高層管理人員和行銷、技術骨幹等,激勵對象自籌資金購買股票。上海家化利潤快速增長,以國企身份在競爭激烈的日化行業佔據重要地位。
疑問:發展混合所有制會否造成國資流失?
頻頻曝光的國資流失大案讓人擔憂:發展混合所有制會否造成國有資産的流失?
警惕借混合謀私利造成國資流失
發展混合所有制是規範國企治理結構、增強國企發展動力、激發國企發展活力的重要舉措。但從操作層面看,必須高度重視可能由此引發的國有資産流失問題,關鍵在於要做到程式規範和合理定價。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表示,資産評估通常是對單項資産進行估價,難以體現國有資産的整體價值。“對國有企業的品牌、技術、渠道、市場地位等無形資産,還缺乏科學的評估方法。在社會誠信度整體較低、仲介機構不規範的情況下,國有資産容易被低估,造成隱性的國有資産流失。”
國務院國資委一位官員表示,在發展混合所有制過程中,程式合規是必須遵循的首要原則。“雖然不能保證遵守程式就一定不會有問題,但不遵守程式就一定有問題!”
謹防員工持股“金手銬”變“金元寶”
國務院國資委明確表態支援央企探索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上海、廣東等地的改革方案也明確“支援企業經營管理者、核心技術人員和業務骨幹採取多種有效方式持股”。
國務院國資委原副主任邵寧説,持股是給員工戴上“金手銬”,既體現對風險的責任,又能讓員工個人價值得以彰顯,但不能是給員工的福利。
彭建國説,以前不少企業搞過員工持股,後來被叫停了,主要是因為國有資産流失和內部分配不公。他認為,如果簡單地像過去那樣搞管理層收購,一夜之間將造就許多百萬富翁、千萬富翁,要謹防戴“金手銬”變成送“金元寶”。
“從前些年的地方國企職工持股案例來看,教訓多於經驗。國有資産屬於全國人民,不是企業內部職工的,如何有效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的問題,不解決就不能貿然推動。”彭建國説。
拖延改革恐將造成“體制性流失”
儘管改革可能引發這樣或那樣的國資流失,但專家認為,發展混合所有制不應“因噎廢食”,拖延改革恐將造成更大的流失。
周放生認為,與交易過程中的流失相比,“體制性流失”更需要關注。“國企高管腐敗100萬元,平均要輸送1億元的交易額,背後存在的安全、環保、品質問題,將給社會、國家帶來難以估量的損失。”
此外,不負責任的盲目投資,項目投産之日即是虧損之時;管理不善造成的跑冒滴漏,任憑國有資産“風吹雨淋”;沒有效益增長的目標考核,坐視國有資産坐吃山空,都會造成嚴重的體制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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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改革
不能“一刀切”混合
新一輪國企改革大幕開啟,混合所有製成為不少地方推動改革的抓手和突破點。但在改革中不顧企業發展階段和現實情況,定指標、下任務,“為混而混”“一陣風”式的改革傾向引人擔憂。
發展混合所有制對推動國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激發國企發展動力和市場活力具有重要作用。但必須看到,與上一輪脫困式的國企改革不同,當前國有企業特別是地方國企的發展現狀和改革條件差異較大。一部分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尚未完成,暫不具備發展混合所有制的基本條件,或仍背負較重的歷史包袱,在為轉型升級、扭虧增效而抗爭;也有不少企業已經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企業資産優良經營前景看好,更注重未來戰略佈局。不同企業所處階段決定對改革的短期目標和路徑不盡相同,如果“一刀切”盲目去混合,恐將違背企業發展規律,並引發國資流失風險。
同時,也必須看到,發展混合所有制是搞好國企的辦法之一,但絕非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靈丹妙藥,不可能也不能指望“一混就靈”,混合失敗的案例並非少數。大量具有競爭優勢的國有企業的改革經驗表明,增強企業的活力和競爭力,既要有合理的産權制度和産權結構,也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還要有適應市場競爭要求的人才、技術等優勢。同時,國企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除了發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還要從企業內部改革、完善監管體制等多個方面統籌推進。
當前,國企改革已經步入“深水區”,改革涉及面廣、內容龐雜、難度非常大,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門腳踏實地想辦法、出真招,因地制宜、因企制宜推動改革,切忌以行政手段強行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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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公開”
是“混改”生命線
知名經濟學家、中國僑商聯合會常務副會長華生23日在談到混合所有制改革時説,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國資國企改革,要取得成功、得到人民擁護,生命線就是要“公平、公正、公開”。
華生引述近期一樁引發爭議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案例説,國企是全民的資産,必須要賣得明明白白,所有制改革的核心就在於公開、公平、公正,“引入外部資金時要讓大家都有機會,不光是有關係的少數人有機會。”
對於國資國企改革中提出來的“員工入股、管理層入股”問題,華生認為,持股政策,要做到對內對外堅持一個價格,必須卡住對內對外同一價格的標準。華生同時表示,進行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時,還要更多地考慮普通老百姓、普通投資者、大眾參與的機會,創造條件讓全國人民都有權利和機會參與。
關於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各種股權佔比問題,在華生看來,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國有資本、民營資本都有各自不同的訴求,這中間的界限把握是一個大文章。本組稿件均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