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混合所有制會否造成國資流失?
- 發佈時間:2014-08-24 16:48:46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姚慧婷
8月21日,廣州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等人涉嫌貪污、受賄案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其涉嫌貪污受賄約4億元;稍早前,廣西國發林業造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安明明等人涉嫌利用改制、轉讓和拆遷,非法侵吞國有資産和拆遷補償款近7000萬元,被提起公訴……
頻頻曝光的國資流失大案讓人擔憂:發展混合所有制會否造成國有資産的流失?
警惕借混合謀私利造成國資流失
發展混合所有制是規範國企治理結構、增強國企發展動力、激發國企發展活力的重要舉措。但從操作層面看,必須高度重視可能由此引發的國有資産流失問題,關鍵在於要做到程式規範和合理定價。
發展混合所有制將涉及大量資産的重新組合,需要重新評估定價。對於不能進入資本市場和産權市場進行交易的國有資産,如果沒有公開透明的定價機制,只通過談判協商,就很難形成競價,也難以判斷價格是否合理。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表示,資産評估通常是對單項資産進行估價,難以體現國有資産的整體價值。“對國有企業的品牌、技術、渠道、市場地位等無形資産,還缺乏科學的評估方法。在社會誠信度整體較低、仲介機構不規範的情況下,國有資産容易被低估,造成隱性的國有資産流失。”
他還提出,更大的流失風險在於壟斷行業的盲目放開。“在沒有打破壟斷之前,誰進去都能掙大錢,還可能會造成新一輪的權力尋租。”
國務院國資委一位官員表示,在發展混合所有制過程中,程式合規是必須遵循的首要原則。“雖然不能保證遵守程式就一定不會有問題,但不遵守程式就一定有問題!”
謹防員工持股“金手銬”變“金元寶”
在新一輪深化國企改革中,一些國企對開展員工持股熱情澎湃。國務院國資委明確表態支援央企探索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上海、廣東等地的改革方案也明確“支援企業經營管理者、核心技術人員和業務骨幹採取多種有效方式持股”。
國務院國資委原副主任邵寧説,持股是給員工戴上“金手銬”,既體現對風險的責任,又能讓員工個人價值得以彰顯,但不能是給員工的福利。“與全員持股相比,採取管理層和技術、業務骨幹持股有利於穩固公司核心團隊,激活企業發展內生動力。”
彭建國説,以前不少企業搞過員工持股,後來被叫停了,主要是因為國有資産流失和內部分配不公。他認為,如果簡單地像過去那樣搞管理層收購,一夜之間將造就許多百萬富翁、千萬富翁,要謹防戴“金手銬”變成送“金元寶”。
“從前些年的地方國企職工持股案例來看,教訓多於經驗。國有資産屬於全國人民,不是企業內部職工的,如何有效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的問題不解決,就不能貿然推動。”彭建國説。
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周放生説,企業有國有股、民營或外資股、加上內部管理骨幹持股構成“三足鼎立”的股權結構,相互制衡,可以把各方面的優勢和積極性調動起來。
但是,不少專家和企業負責人都認為,究竟採取哪種方式持股、持多少股,必須一企一策深入研究,不能一哄而起;應在人力資本突出的科研類企業、競爭性強的企業,集團公司所屬的二三級企業先行先試,而在資源型、政策性、壟斷性較強的行業應慎重。
拖延改革恐將造成“體制性流失”
儘管改革可能引發這樣或那樣的國資流失,但專家認為,發展混合所有制不應“因噎廢食”,拖延改革恐將造成更大的流失。
周放生認為,與交易過程中的流失相比,“體制性流失”更需要關注。“國企高管腐敗100萬元,平均要輸送1億元的交易額,背後存在的安全、環保、品質問題,將給社會、國家帶來難以估量的損失。”
此外,不負責任的盲目投資,項目投産之日即是虧損之時;管理不善造成的跑冒滴漏,任憑國有資産“風吹雨淋”;沒有效益增長的目標考核,坐視國有資産坐吃山空,都會造成嚴重的體制性流失。
與上一輪改革相比,國企改制的法律法規已較為健全,資本市場、産權市場的渠道已較為暢通,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強化了公眾監督。尤其是中央反腐的高壓態勢,也讓那些企圖假改革以自肥者望而卻步。只要堅持程式規範、透明,市場定價機制進一步完善,主動接受社會和職工監督,大規模、大範圍的國資流失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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