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推動高水準高校為中小學培養研究生層次高素質教師,夯實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礎,在總結國家優秀中小學教師培養計劃(以下簡稱“國優計劃”)首批試點經驗基礎上,教育部印發《關於深入推進實施國家優秀中小學教師培養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公佈了第二批試點高校名單,包括山東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首都師範大學等11所“雙一流”建設高校和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2所香港地區高校。從2024年起,第二批試點高校通過推免或在讀研究生二次遴選進行招生,重點為中小學培養研究生層次高素質科學類課程教師。
《通知》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積極支援“國優計劃”研究生培養工作,每省份推薦不少於5所省域內優質中小學作為“國優計劃”教育實踐學校。要求試點高校加強“國優計劃”統籌領導,完善招錄考核流程,切實遴選有志從教且適合從教的學生攻讀,並構建特色課程體系,強化理想信念教育與教育家精神引領,重視人工智慧、交叉學科、STEM(科學、技術、工程、數學)教育相關課程建設,注重教育與理工農醫結合,科技教育與人文教育結合。
《通知》鼓勵試點高校整合優質資源,推動理工科高校與高水準師範大學聯合培養科學類課程教師。特別提出鼓勵內地與香港“國優計劃”研究生跨校學習、交流,重點支援內地“國優計劃”研究生赴香港學習教師教育課程,在香港進行教育實踐。同時明確了跨校聯合培養和雙研究生學位授予的具體要求。
《通知》強調要暢通學生從教通道,要求各地根據“國優計劃”研究生取得的中小學教師資格學段與學科,積極推動“國優計劃”研究生到中小學任教。鼓勵各地探索試點高校與優質中小學建立“訂單”培養合作關係。支援各地通過到崗退費等方式吸引“國優計劃”研究生從教,納入公費師範生管理。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