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金融監管總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將從2024年起在全國全面實施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
稻穀、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的完全成本保險為保險金額覆蓋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農業生産總成本的農業保險;種植收入保險為保險金額體現農産品價格和産量,保障水準覆蓋相關農産品種植收入的農業保險。保險保障對象包括適度規模經營農戶、小農戶等全體農戶和農業生産經營組織。完全成本保險保障水準、種植收入保險保障水準原則上均不得高於相應品種産值的80%。保險保費補貼比例為在省級財政保費補貼不低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補貼45%,對東部地區補貼35%。在相關中央單位承擔不低於10%保費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相關中央單位保費補貼按其種植業務所在地補貼比例執行。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