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6月8日訊 深交所今日對濱江集團下發關於《2019年年報問詢函》,問題主要涉及集中在壞賬計提、拆借款、經營性現金流等三大方面。
2019年年報顯示,濱江集團于2016年11月向安遠控股公司借出資金11.6億元,因項目未能推進至今未收回。濱江集團對上述應收款項計提了7.24億元的壞賬準備。
深交所在問詢函中要求,濱江集團需説明向安遠控股公司借出大額款項是否履行了相應審議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並結合借款條件、履約保障措施等事項説明上述借款決策是否足夠審慎,結合擬合作項目的具體情況説明借款的合理性。
濱江集團還需結合安遠控股公司自身財務狀況、資金實力、擔保資産價值、是否有其他可供執行或用於償付的財産等,説明對該筆借款壞賬計提是否充分。濱江集團還需説明預計能收回40%左右款項的判斷依據及合理性。
深交所還指出,濱江集團需嚴肅自查出現上述事項的原因,説明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執行,是否存在內控制度不合理、制度執行不嚴格的情況;説明前期就相關事項是否建立合理懲戒機制,如有,就上述事項的內部責任人認定及責任追究情況。
同時 ,濱江集團還需自查安遠控股公司與公司董監高及關鍵崗位人員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係。
年報顯示,濱江集團拆借款期末賬面餘額為185.68億元,同比增加17.92%。深交所要求濱江集團對照《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自查上述財務資助是否合規,是否及時履行內部審議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其次,濱江集團還需結合財務資助對象、項目名稱、項目預算、項目進展情況、財務資助金額、項目累計投資總額等説明財務資助餘額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變相關聯方資金佔用。
2019年,濱江集團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 26.21億元,相較上期-13.94億元有較大改善。深交所要求公司結合報告期內信用政策、結算方式、重大項目回款及其變化等情況説明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大幅增加的原因。
(責任編輯:胡靖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