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13日訊 深交所近日發佈了關於對山東美晨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晨生態 證券代碼:300237)的監管函。
經查,2019年5月7日,美晨生態披露《關於全資子公司與澳大利亞柯藍集團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書的公告》,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杭州賽石園林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石園林”)擬與 Careline GroupAustralia Pty Ltd(以下簡稱“柯藍集團”)共同出資設立合資企業,開展工業大麻的研發、選育、種植和應用推廣,並在澳大利亞建立總面積約 30 萬畝種植基地,雙方將在2019年11月前完成産品開發、獲取法律許可、可行性研究、選址等前期合作準備工作。賽石園林及柯藍集團未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前期準備工作。美晨生態在協議履行發生重大變化時沒有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直至2020年4月3日才披露前期準備工作未取得實質性進展及終止相關協議的進展公告。
上述行為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1條、第7.7條的規定。請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中國網財經查詢發現,在2019年工業大麻概念在A股市場備受熱捧的時候,美晨生態拋出了與柯藍集團合作的工業大麻計劃。2019年5月7日,美晨生態公告稱,賽石園林與柯藍集團擬組建合資企業開展工業大麻的研發、選育、種植和應用推廣,並在澳大利亞建立總面積約30萬畝種植基地。
美晨生態隨即被下發關注函,深交所質疑其炒熱點。關注函要求公司結合賽石園林主營業務、未來經營戰略、技術與人才儲備情況、相關許可的申請進展等説明其開展工業大麻相關業務的合理性與必要性,是否與現有業務具備協同效應,是否充分評估該業務的收益與風險,是否存在迎合市場熱點炒作、配合股東減持的情形。美晨生態在回復深交所時稱,工業大麻本質上是農作物,公司積累的苗圃種植養護技術經驗以及培養的種植管理隊伍,可以很好地用於工業大麻的大規模種植。同時,公司還稱,與柯藍集團的合作是其在新的業務領域的一次嘗試性拓展、搶佔市場先機之舉。
時隔近一年後, 4月2日美晨生態發佈關於終止全資子公司與澳大利亞柯藍集團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對於終止原因,美晨生態表示,前期合作準備未取得實質性的進展,同時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趨勢,雙方確認終止擬合作的工業大麻項目。
4月9日,美晨生態發佈業績預告,公司預計2020年1-3月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5400.00萬至-4900.00萬,同比變動-160.65%至-155.04%,建築裝飾行業平均凈利潤增長率為14.49%。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發行人、創業板上市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重大資産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以及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本規則和本所發佈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備忘錄等相關規定(以下簡稱“本所其他相關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2.1條:上市公司及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本規則以及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産生較大影響的資訊(以下簡稱“重大資訊”),並保證所披露的資訊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7.7條:上市公司按照本規則 7.3 條或者 7.4 條規定履行首次披露義務後,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持續披露有關重大事件的進展情況:
(一)董事會、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就已披露的重大事件作出決議的,應當及時披露決議情況;
(二)公司就已披露的重大事件與有關當事人簽署意向書或者協議的,應當及時披露意向書或者協議的主要內容;上述意向書、協議的內容或者履行情況發生重大變更、被解除、終止的,應當及時披露變更、被解除、終止的情況和原因;
(三)已披露的重大事件獲得有關部門批准或者被否決的,應當及時披露批准或者否決情況;
(四)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現逾期付款情形的,應當及時披露逾期付款的原因和相關付款安排;
(五)已披露的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標的尚待交付或者過戶的,應當及時披露有關交付或者過戶事宜;超過約定的交付或者過戶期限三個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過戶的,應當及時披露未如期完成的原因、進展情況和預計完成的時間,並在此後每隔三十日公告一次進展情況,直至完成交付或者過戶;
(六)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現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産生較大影響的其他進展或者變化的,應當及時披露事件的進展或者變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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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