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31日訊(記者裏豫 李冰岩)3月30日晚間,永清環保()披露2019年年報,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6.72億元,較上年同期下降29.39%;實現歸母凈利潤5673.08萬元,扭虧為盈。但值得關注的是,永清環保雖然成功實現扭虧,但在業績中包含了6168萬元處置資産獲得的收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虧損1345萬元。
2019年8月深交所下發的一份關注函揭開了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劉正軍因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的事實,而永清環保對公司至關重要的可謂“靈魂人物”判刑一事卻只字未提。2020年1月,證監會以涉嫌信披違法違規對永清環保及控股股東立案調查。
實控人判刑 業務影響明顯
事實上,劉正軍入獄,對永清環保的業務也産生了很大影響。劉正軍目前仍然是永清環保的實際控制人。截止2019年年報,劉正軍通過湖南永清環境科技産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永清集團)持有上市公司61.34%的股份,2011年永清環保上市以來,其一直擔任公司董事長。
根據公開資訊顯示,劉正軍曾任湖南省第十、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環境保護産業協會副會長、湖南省環境保護産業協會會長。這些頭銜加持,本身就是永清環保的重要競爭力。
因為他對公司有絕對的控制權,加上其本身在環保行業內的地位,還有他因為資源眾多而曾採取非常手段為上市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導致公司的發展與劉正軍個人難以割裂。
永清環保的業務開展模式主要包括總承包建設、託管運營和BOT等,通過簽訂合同實施工程來獲得收入。
劉正軍被羈押後,對公司的影響首先體現在新增訂單出現了大幅減少。記者查閱公司資訊顯示,2016年公司新增EPC訂單32個,合同金額19.88億元;2017年新增訂單31個,合同金額9.57億元;到了2018年,也就是劉正軍開始被羈押當年,公司的新增訂單下降到13個,合同金額3.9億元;2019年,新增EPC訂單僅為10個,金額更是將至1.22億元。
直接體現在業績上,2018年永清環保虧損1.67元,是公司上市後的首次虧損;2019年雖然扭虧,但如果扣除處置資産等非經常性損益,公司的凈利潤依舊是虧損。
除了直接體現在訂單數量上的減少外,因為劉正軍被羈押,永清環保在2017年對一家危廢處理公司的收購也收到影響。根據彼時的方案,永清環保將斥資10.75億元溢價757.29%收購江蘇康博工作固體廢棄物處置有限公司100%股權,但在2018年12月因實控人正協助調查增加了不確定性等原因而終止了此項收購。
實控人被逮捕遭隱瞞 永清環保及實控人被立案調查
2019年8月5日,深交所對永清環保下發關注函,要求公司回復媒體報道劉正軍因單位行賄罪被捕判刑是否屬實,以及相關披露是否及時、完整等事項。
永清環保在回復關注函中披露,2018年9月29日,公司實控人、時任董事長劉正軍因涉嫌單位行賄罪被永州市人民檢察院刑事立案審查,次日由永州市公安局執行逮捕並受到刑事處罰。
中國裁判文書網2019年7月29日發佈的判決書顯示:劉正軍因行賄被判處有期徒刑15個月,刑期從2018年4月4日至2019年7月3日。
早在2018年4月10日,公司發佈公告稱實控人劉正軍因“個人原因”被有關機關要求協助調查,同年10月其辭去董事長職務。
永清環保對劉正軍的判刑一事只字未提。
1月21日發佈公告稱:公司及控股股東均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控股股東進行立案調查。
對於被立案調查的具體情況永清環保在公告中沒有詳細説明,還需等待證監會後續的調查結果。
另據記者了解,早在2019年7月1日,永清環保及相關責任人就曾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永清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當時的公告內容包括:經查,2018年4月至5月期間,永清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湖南永清環境科技産業集團有限公司累計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19,886.97萬元,直至2018年12月,永清集團才清償資金佔用本息。
(責任編輯:楊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