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3日訊 據深交所網站消息,深交所發佈關於對康力電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力電梯或公司 證券代碼:002367)副總經理吳賢的監管函。
康力電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月28日披露2019年業績快報。吳賢作為公司副總經理,在公司2019年業績快報披露前10日內買入公司股票1萬股,成交金額81,300元。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修訂)》第1.4條、第3.1.8條及本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第3.8.17條的規定。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修訂)》第1.4條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重大資産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以及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本規則和本所發佈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備忘錄等相關規定。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修訂)》第3.1.8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股東買賣本公司股份應當遵守《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和本所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和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以下為原文:
關於對康力電梯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吳賢的監管函
中小板監管函【2020】第 25 號
吳賢:
康力電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日披露 2019 年業績快報。你作為公司副總經理,在公司 2019 年業績快報披露前 10 日內買入公司股票 1 萬股,成交金額 81,300 元。你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修訂)》第 1.4條、第 3.1.8 條及本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第 3.8.17 條的規定。請你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同時,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買賣股票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的相關規定。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 年 3 月 3 日
(責任編輯:張倩蓉)